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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成績優異且符合畢業條件之學士班學生,得於115年5月15日前申請114學年度第2學期提前畢業,相關資料。

       

中華民國115413

聯絡單位:註冊與課務組

聯絡電話:2717020-2

             民雄聯合辦公室

             2068609

             新民校區教務

             27329512986

 

主旨:本校成績優異且符合畢業條件之學士班學生,得於115515日前申請114學年度第2學期提前畢業,相關申請資訊如說明,請查照並轉知所屬師生。

說明:

一、  依據本校學則第53條規定辦理。

二、  申請時間115427()515()

三、  申請資格:修讀學士學位成績優異學生,合於下列規定者,得申請提前一學期或一學年畢業(即目前就讀於學士班三年級下學期或四年級上學期學生)

(一)   修滿畢業應修科目及學分數,並符合各系自訂之畢業條件。

(二)   歷年學業總平均成績達八十分以上且學業總平均成績名次在該系同班學生數前百分之十以內。學士班學生申請就學期間服役彈性修業者不在此限。

(三)   各學期操行成績均在八十分以上。

轉學本校二年級之轉學生,其成績優異符合前項各款規定標準者,得申請提前畢業。轉學三年級以上者因轉學及肆業期間短暫,不得辦理提前畢業。

四、     申請流程:由學生填寫提前畢業申請書畢業初審表經所屬學系(位學程)主任及院長審核後,送所屬校區教務單位審核畢業資格,經複核申請學期(114-2)成績計算後未達標準者,不得提前畢業,仍應依規定時間辦理完成次一學期之選課、繳費等註冊手續。申請流程圖如附件。

五、     檢附國立嘉義大學學士學位班學生提前畢業請書或可至嘉義大學/行政單位/教務處/各類申請表單下載使用。個人畢業初審表請提前洽教務單位索取填寫。

 

     此致

 各學系(學位學程)

 

      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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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 點閱:7 更新時間 更新時間:2026-04-16 14:05 發佈時間 發佈時間:2026-04-16 14:03 發佈單位 發佈單位:電子物理學系光電暨固態電子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