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中華民國115年4月13日
聯絡單位:註冊與課務組
聯絡電話:2717020-2
民雄聯合辦公室
2068609
新民校區教務
2732951、2986
主旨:本校成績優異且符合畢業條件之學士班學生,得於115年5
說明:
一、 依據本校學則第53條規定辦理。
二、 申請時間:115年4月27日(一)至5月15日(五)
三、 申請資格:修讀學士學位成績優異學生,合於下列規定者,
(一) 修滿畢業應修科目及學分數,並符合各系自訂之畢業條件。
(二) 歷年學業總平均成績達八十分以上且學業總平均成績名次在該系同班
(三) 各學期操行成績均在八十分以上。
轉學本校二年級之轉學生,其成績優異符合前項各款規定標準者,
四、 申請流程:由學生填寫提前畢業申請書及畢業初審表經所屬學系(學
五、 檢附國立嘉義大學學士學位班學生提前畢業申請書或可至嘉義大學/
此致
各學系(學位學程)
教務處 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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