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中華民國115年4月15日
聯絡人:李佳紋助理、蔡任貴組長
聯絡電話:05-2717027
聯絡信箱:jia2312@mail.ncyu.edu.tw
主旨:學校推出學生修讀全英語授課課程(EMI)獎勵金,
說明:
一、 為鼓勵本校學生積極修讀全英語授課課程(EMI),
二、 全英語授課課程(EMI)係指學生修讀可於本校校務行政系統-全
三、 獎勵對象:
四、 獎勵須知及獎勵額度:
(一) 大學部學生於大一及大二階段,取得EMI課程學分數達6學分(
(二) 大學部學生於畢業前,取得EMI課程學分數達12學分(含)
(三) 碩士班學生於畢業前,取得EMI課程學分數達9學分(含)以上,
(四) 申請獎勵之EMI課程須及格,且同課程僅獎勵乙次為限。
(五) 碩士班學制學生不得申請大學部學制時課程。
五、 受理時間及申請方式:
(一) 本(115)年度受理至115年10月31日止,
(二) 嚴禁偽造成績單,若經查證屬實將依校規處理並追回獎勵金,
(三) 申請文件:
1 國立嘉義大學學生修讀全英語授課課程(EMI)獎勵申請表。
2 修課證明(有學校戳章的歷年成績單,並標示修讀課程)。
3 申請人匯款帳戶存摺封面影本。
(四)申請程序:備妥申請文件送至教務處雙語計畫辦公室李助理(
六、 檢附宣傳海報、申請表、學生修讀全英語授課課程(EMI)獎勵試
此 致
各學系
教務處綜合行政組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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