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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贈圖書資料處理方式

●受贈圖書資料以符合本校教學研究及館藏發展為收受依據,惟下列圖書資料不予受理:
不符著作權法之翻印、翻版圖書資料或講義。
已失時效之電腦類、科技類圖書及不具學術價值之圖書資料。
本館各分館皆有複本者,不予收藏,惟使用率高或有特殊需求者不在此限。
圖書資料有缺頁、破損不堪者。
具宣傳性質之宗教、政治等圖書資料。
內容涉及色情、暴力者。
個人剪報、散頁資料、標本。 
零星之單期期刊、報紙(本館缺期之單期期刊不在此限)。

●受贈圖書資料以不另闢專室專架保存為原則。

●本館得決定受贈圖書資料之典藏地點及其陳列、淘汰、轉贈或其他處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