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中華民國114年5月15日
聯絡人:陳惠蘭組長、李文茹專案組員、李君翎專案組員、
楊子岳專案辦事員、柯幸茹專案辦事員
電話:2717162/傳真:2717165
主旨:配合114年度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調增修正本校博士後研究人員教學研究費支給表及研究計畫專任研究助理薪資支給表,並溯自114年1月1日生效。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4月30日臺教人(四)字第1140043879號函辦理。
二、配合114年度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調增3%以內,調整本校「博士後研究人員教學研究費支給表」及「研究計畫專任研究助理薪資支給表」,每薪級金額依原訂金額調增3%,為避免實支薪資調增比率超過3%,尾數不足一元部分,採無條件捨去。表列數額為月支工作酬金上限標準,若計畫另有核定金額者,依計畫核定金額;補助單位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三、如需修改約聘金額者,惠請計畫主持人(或代理人)於114年6月30日前,攜帶計畫主持人印章及約聘書正本至研究發展處辦理契約書及本校約聘系統變更,另至總務處事務組辦理勞健保變更作業。
四、檢附教育部來函、修正後本校「博士後研究人員教學研究費支給表」及「研究計畫專任研究助理薪資支給表」如附檔。
此致
各教學、行政及研究單位、全體教師、計畫專任人員
研究發展處 敬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