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消息

項次 標題 類別
01

函轉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修正發布「國家人才發展獎選拔表揚計畫」及受理報名相關資訊。

一、該計畫業經該部於115年4月20日修正發布,並自即日起至115年7月3日止受理獎項報名作業。 二、修正「國家人才發展獎選拔表揚計畫」第三點、第八點及相關附件,請參閱來函附件。其他相關訊息及資料請至國家人才發展獎網站(https://ntda.wda.gov.tw)查詢及下載。 三、如欲進一步瞭解獎項內容,請洽詢該署委託執行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 電話: 0 2 -2 3 6 6 0 8 1 2 , 分機3 7 5 江先生或4 5 8 莊先生) 。

未分類
02

再次提醒本校115年度新週期系所學位學程「委託辦理品質保證認可」作業(以下簡稱品保認可作業),實地訪評之「畢業生座(晤)談名單」邀請原則,請查照。

通    知 主旨:再次提醒本校115年度新週期系所學位學程「委託辦理品質保證認可」作業(以下簡稱品保認可作業),實地訪評之「畢業生座(晤)談名單」邀請原則,請查照。 說明:  一、依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以下簡稱高教評鑑中心)115年5月18日電子郵件通知辦理【如附件】。  二、有關「畢業生座(晤)談名單」邀請原則,請各受評單位詳閱前開附件提醒說明,其重點摘要如下:   (一)不宜包含「現就學於受評單位者」及「現任職於受評單位者」。   (二)以座談為原則,邀請約3至6位近5年之畢業生,且以各班制皆有代表為原則。   (三)若畢業5年內畢業生人數已足夠,即無需邀請畢業超過5年之畢業生。   (四)有關座(晤)談抽樣名單下載及上傳確認名單,作業過程如有疑義,請逕洽所屬負責專員聯繫與確認(請各受評單位參閱高教評鑑中心「評鑑資訊管理整合系統」下載之抽樣名單,名單下方即有負責專員姓名與聯絡資訊)。 此致 各學院及各受評單位 研究發展處                    敬啟

國立嘉義大學
03

檢轉本校115年度新週期系所學位學程「委託辦理品質保證認可」作業(以下簡稱品保認可作業),實地訪評期間代訂餐點數量、自行開車到訪委員人數及依作業時程辦理上傳或下載作業(座晤談名單、第2次待釐清問題)等相關事宜,請查照。

通    知 主旨:檢轉本校115年度新週期系所學位學程「委託辦理品質保證認可」作業(以下簡稱品保認可作業),實地訪評期間代訂餐點數量、自行開車到訪委員人數及依作業時程辦理上傳或下載作業(座晤談名單、第2次待釐清問題)等相關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依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以下簡稱高教評鑑中心)115年5月8日高評字第1151000495號函說明二【如附件1】,訪評委員與高教評鑑中心隨行專員(以下簡稱專員)之每日午、晚餐,每餐以新臺幣150元為度,另自行開車到訪委員人數及用餐習慣(葷、素)請詳參來函附件。  二、關於本校115年度品保認可作業,訂於115年5月30日、6月1日至6月5日辦理實地訪評。配合高教評鑑中心作業時程,自115年1月7日起即陸續啟動各項行前確認事項與規劃,爰有關校級總窗口、各校區(學院)聯絡窗口及委員入校(含自行開車委員)停車處洽接人員等人員配置,皆已指派與確認:   (一)實地訪評當日,訪評委員一行(教育學系4位訪評委員,其餘各受評單位3位)自高鐵嘉義站出發時,專員將以電話聯繫各校區統一聯絡窗口,請各受評單位留意與守候,並隨時掌握訪評委員到校動態:     1、5月30日:管理學院碩士在職專班邱語嫻小姐(2806)、農學院農學碩士在職專班侯燕雪小姐(7602)。     2、6月1日、6月2日:師範學院姜曉芳小姐(8135)。     3、6月2日、6月3日:管理學院吳金蓁小姐(2804)。     4、6月3日至6月5日:研究發展處楊宗鑫(7161~4)。   (二)請各受評單位儘早規劃引導動線,並請務必確實指派專人於「高教評鑑中心大型接駁車入校停車處」及「自行開車委員入校停車處」舉牌引導訪評委員前往預備會議室,以避免訪評當日第一時間無受評單位人員接洽訪評委員。   (三)高教評鑑中心將於實地訪評前3工作天提供訪評委員名單,及自行開車委員之車牌號碼,本處業請總務處駐衛警察隊協助導入車牌辨識,俾利訪評委員直接入校。   (四)實地訪評作業結束後,請各受評單位指派專人協助陪同訪評委員至統一集合搭車處:蘭潭校區-行政中心;民雄校區-行政大樓;新民校區-管理學院A棟。  三、關於實地訪評期間代訂餐點:   (一)訪評委員與專員之每日午、晚餐,每餐以新臺幣150元為度。   (二)餐點切勿提供環保袋、環保餐具(避免餽贈之虞),送達預備會議室時間:中午約11:50,下午約5:10(受評單位人員無須陪同用餐)。   (三)晚餐請準備便當,並務必配合以塑膠提袋或紙袋1人1袋個別分裝。   (四)再次重申訪評前、後勿有邀宴或餽贈事宜(如紀念品、刊物、專書著作、研發產品、創作紀念專輯、招生宣傳品、各式文具、杯子、環保餐具、帆布袋等)【請再次詳閱本處115年1月19日通知及其附件】。   (五)開立單據與結帳(單據1餐1張,並僅以「學院」為單位):     1、除5月30日之2在職專班逕由專員對口聯絡人結帳外,因日前經協商結果,民雄校區及新民校區共4學院將個別自行訂購餐點,因此專員無法統一結帳,須請上開4學院於6月4日中午12時前,攜帶單據至蘭潭校區研究發展處辦理結帳:      (1)管理學院碩士在職專班:150元×4人×2餐=1,200元。      (2)農學院農學碩士在職專班:150元×4人×2餐=1,200元。      (3)師範學院收據至多4張:150元×29人×2餐=8,700元      (4)人文藝術學院收據至多2張:150元×20人×2餐=6,000元      (5)管理學院收據至多4張:150元×28人×2餐=8,400元      (6)獸醫學院收據至多2張:150元×4人×2餐=1,200元     2、餐費以現金結帳,單據以收據或發票皆可,收據抬頭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統一編號:48704443)。  四、115年度品保認可作業近期重點時程摘要如下【請詳參附件2】,請各受評單位依所屬時程逕至高教評鑑中心「評鑑資訊管理整合系統」(https://iqa.heeact.edu.tw)辦理上傳或下載作業: 作業項目 重點時程 下載晤談抽樣名單,並進行聯繫確認 5月16日至5月22日 上傳確認座(晤)談名單(含畢業生代表)、下載第2次待釐清問題 5月23日至5月29日 訪評委員名單提供 實地訪評(5月30日至6月5日)前3工作天 下載實地訪評報告初稿、上傳申復資料(若有申復才需上傳) 預計6月24日至7月8日 下載實地訪評報告定稿及認可結果 預計8月底前 此致 各學院、各受評單位 研究發展處                    敬啟

國立嘉義大學
04

重申本校學生兼任「學習型助理」相關注意事項,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一、依據「國立嘉義大學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要點」辦理,「學習型」兼任助理係屬課程學習或服務學習範疇,其主要目的為學習,不具勞務對價之雇傭關係。 二、邇來接獲教師詢問,學習型助理如未進實驗室或未實際執行工作事項,是否得不支給獎助學金。依據上述要點,學習型助理之性質係以學習為主,非屬勞動型兼任助理,爰不得以無勞務提供或未進實驗室等因素,作為扣減或不支給獎助學金(研究津貼)之依據。 三、為利區分學習型及勞動型兼任助理性質,並利後續總務處及主計室辦理經費核銷與辨識經費屬性,請各計畫主持人於每月辦理學習型兼任助理獎助學金(研究津貼)核銷時點選印領清冊à下拉獎助學金,並於【用途說明】欄位敘明:「學習型OOO兼任助理支領O月份獎助學金(或研究津貼)」,並請以獎助學金方式辦理報支,以資明確。 四、檢附「國立嘉義大學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要點」供參考。 請各單位協助轉知所屬教師配合辦理,即日起開始實施,以維護學生學習權益及行政作業一致性。 此致 各教學、行政及研究單位

未分類
05

重申本校學生兼任「學習型助理」相關注意事項,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一、依據「國立嘉義大學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要點」辦理,「學習型」兼任助理係屬課程學習或服務學習範疇,其主要目的為學習,不具勞務對價之雇傭關係。 二、邇來接獲教師詢問,學習型助理如未進實驗室或未實際執行工作事項,是否得不支給獎助學金。依據上述要點,學習型助理之性質係以學習為主,非屬勞動型兼任助理,爰不得以無勞務提供或未進實驗室等因素,作為扣減或不支給獎助學金(研究津貼)之依據。 三、為利區分學習型及勞動型兼任助理性質,並利後續總務處及主計室辦理經費核銷與辨識經費屬性,請各計畫主持人於每月辦理學習型兼任助理獎助學金(研究津貼)核銷時點選印領清冊à下拉獎助學金,並於【用途說明】欄位敘明:「學習型OOO兼任助理支領O月份獎助學金(或研究津貼)」,並請以獎助學金方式辦理報支,以資明確。 四、檢附「國立嘉義大學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要點」供參考。 請各單位協助轉知所屬教師配合辦理,即日起開始實施,以維護學生學習權益及行政作業一致性。 此致 各教學、行政及研究單位

未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