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中華民國109年8月24日
聯絡人:楊子岳 辦事員
楊詩燕 組長
聯絡電話:2717163
主旨:有關「109年度委託辦理品質保證認可實地訪評行前確認配合事項」,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將於109年11月24日至12月1日至本校進行委託辦理品質保證認可實地訪評工作,為確保品質保證認可過程與結果之公正與客觀,請各受評單位遵守下列事項:
(一)勿有餽贈事宜(含紀念品、刊物、研發產品、創作/紀念專輯及杯子等各式用品)。
(二)教學設施參訪請訪視單位安排人員陪同前往。
(三)為維護整體訪視作業之品質,實地訪視全程禁止錄音、錄影,惟考量學校記錄重要紀事之需求,於委員到校、簡報及設施參訪等時段可拍照。
二、為使評鑑流程順暢,請各受評單位務必確實依下列事項配合辦理有關「空間、設備及資料」準備相關事宜:
項目 |
準備內容規劃原則 |
空間規劃、設備及預備會議準備資料 |
1.訪視單位之預備會議室可同系所簡報室、資料陳列室、綜合座談室、學生(業界代表)座談室、系所主管晤談室,以利委員在同一空間聽取簡報、調閱資料、撰寫報告、討論或休息使用。例外情形請事先提出討論。 2.請至少提供1台電腦(桌上型或筆記型皆可),事前確認無限制攜帶式隨身碟之存取,並設定連結網路、獨立印表機及投影設備。 4.請準備3間小型獨立空間之1對1晤談室,並協助於各空間門外貼上「晤談室○」,以方便辨識。 5.上述使用空間建議儘可能安排鄰近預備會議室,以避免較長的移動時間。 6.訪評當日行程開始前(預備會議前),請準備下列資料於預備會議室(每位委員1份、隨行專員1份)。 (1)第二次書面審查待釐清問題回復(若有)。 (2)訪視單位簡報及其他補充文件紙本。 (3)教學設施參訪動線規劃(請訪視單位安排人員前往)。 |
各單位回填附件1受訪單位空間規劃表及附件1-1空間規劃圖 |
1. 各訪視單位之實地訪視空間安排,請依照附件1格式填寫(檢附以教育學系空間之填寫範例,案內之空間編號請依總務處提供之系所空間圖)。 2. 請各系所使用總務處提供之系所空間圖(網址:本校E化校園/雲端硬碟/檔案總管NCYU_PUBLIC/1.研究發展處【109年委託辦理品質保證認可作業專區】/A、1項目一系所發展、經營及改善/1-3系所經營與行政支援/3.總務處/總1-系所空間),並標示清楚本次使用之空間及用途(如附件1-1範例)一併回傳至本處。 |
三、有關訪視「晤談抽樣及座談名單」填寫內容及原則說明如下(詳如附件2 excel檔):
(一)專任教師名單:計有姓名、性別、職級、兼任行政職、最高學歷、專長、訪視學期授課班制、課程、備註(如實地訪視不克出席晤談原因)等欄位。
(二)行政人員名單(與專任教師名單併同彙整):計有姓名、性別、職稱、業務內容(請填寫於”專長”欄位)、備註(如實地訪視不克出席晤談原因)等欄位。
(三)學生名單:計有班制、年級/分組、姓名、性別、學號、備註(如實地訪視期間不克出席座談原因)等欄位,請各受訪單位以目前確知學生屆時將不克出席之原因填寫於備註欄,例如校外實習、交換生等。另各受訪單位學生名單已請電算中心協助匯入檔案中,請各單位再行確認學生資料有無遺漏、錯誤或加註不克出席原因。
(四)畢業生座談名單:計有班制、畢業年度、姓名、性別、目前狀況(工作公司及職稱/就讀它校科系)、工作經驗、備註等欄位。(本表於實地訪視前1~3週再通知各系所提供)
1. 各受訪單位自行邀請,以座談為原則,約邀請3至6位。
2. 以近5年之畢業生,且各班制皆有代表為原則。
3. 應包含「非現就學於受評單位者」及「非現任職於受評單位者」。
(五)業界代表座談名單:計有姓名、性別、服務單位/職稱、備註等欄位。各訪視單位自行決定是否安排,以座談為原則,約3至6位,本表於實地訪視前1~3週再通知各系所提供)。
(六)依評鑑中心通知,以上教師、行政人員及學生名單須於9月中旬前提供,訪視委員將事先進行抽選,並於訪視前2週提供受訪單位進行聯繫及確認,請各受訪單位先行回填附件2有關學生、教師及行政人員名單。
四、上述回填之資料表經單位主管核章後,於109年9月11日(五)前連同電子檔交由學院統一彙整,請學院於9月15日(二)前擲回本處,電子檔請傳送至upd@mail.ncyu.edu.tw。
四、各項作業及線上書審系統預計開放時間如下:
項目 |
預計時間 |
第一次待釐清問題回復及上傳 |
109/9/23-9/30 |
第二次待釐清問題下載(實地訪視前1週) |
109/11/17、18、19、20、21、23、24 |
實地訪視報告初稿之申復申請及上傳 |
110/1/4-1/18 |
結果公布資料下載 |
110/3/31 |
此致
各學院、系所、學位學程
研究發展處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