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校114年度「學術研究成果獎勵」,自即日起至115年3月31日(二)止受理教師申請,各項獎勵申請及審查流程如說明三,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本校「國立嘉義大學學術研究成果獎勵辦法」辦理【如附件1】。
二、獎勵對象係以本校名稱於114年度(註)已正式出版或展演之學術研究成果及獲頒之國內重要學術獎項。
三、各項獎勵申請及審查流程摘要如下:
(一)學術期刊論文:
1、線上申請後列印紙本申請書辦理方式如下:
(1)非論文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本校首頁→E化校園→校務行政系統→教師職涯歷程檔案→研究成果→研究成果查詢維護→期刊論文→查詢或新增→選擇
期刊題目→於期刊論文編輯作業頁面編輯後再點選「儲存選擇此按鈕則回查詢」。
(2)為論文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本校首頁→E化校園→校務行政系統→教師職涯歷程檔案→研究成果→研究成果查詢維護→期刊論文→查詢或新增→選擇
期刊題目→於期刊論文編輯作業頁面編輯後再點選「儲存並列印研究成果獎勵申請表(含查詢)」→進入申請頁面→點選
期刊之學術評價→如第一(通訊)作者有2人以上且皆為本校師長,須請另1人簽具放棄獎勵聲明書(左下角按鈕可下載)→
儲存→預覽申請表→送出申請表→完成【如附件2】。
2、獎勵申請案經院長核章(不可以用甲、乙章)後,請於115年3月31日(二)前送達研究發展處申辦。
(二)學術專書及專章:
1、申請人須檢附「國立嘉義大學學術專書專章發表獎勵申請表」【如附件3,該表單業已更新版本,請以本次提供新版格式
填報】及各式書面審查資料(如教師著作等,請詳閱申請表說明並檢附所需附件,如未檢附相關資料或不全者,恕不受
理)於115年1月23日(五)前向所屬系、所、學位學程或中心提出申請。
2、經系、所、學位學程或中心相關會議初審後,於115年2月27日(五)前將會議紀錄及相關文件資料送學院辦理複審。
3、經院級相關會議複審後(師資培育中心納入師範學院;語言中心納入人文藝術學院辦理),於115年3月31日(二)前將會
議紀錄及相關文件資料送研究發展處(逾期恕不受理),俾利轉送本校學術審議小組會議辦理決審。
(三)藝術(設計)創作與展演:
1、申請人須檢附「國立嘉義大學教師藝術(設計)創作與展演獎勵申請表」【如附件4】及各式審查資料向所屬系、所、學
位學程或中心提出申請(請詳閱申請表說明並檢附所需附件,如未檢附或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
2、獎勵申請案經院長核章(不可以用甲、乙章)後,請於115年3月31日(二)前送達研究發展處申辦。
四、檢附相關附檔詳如附件1~4,或逕至本校雲端硬碟→NCYU_Public→研究發展處→學術發展組→1141107學術研究成果獎勵通知附
件(https://webhd.ncyu.edu.tw/share.cgi?ssid=f375bd7d99734d6a94955ad08b5877cd)下載卓參。
五、本通知及相關附檔業已公告於本校首頁及研究發展處網頁,並傳送至各學院電子信箱,惠請各學院協助轉達所屬教師週知。
備註:114年度獎勵申請案之出版、創作與展演日期係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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