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校產學合作計畫項下勞動型計畫人員教師節連假差勤一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通知

中華民國114年9月24日
聯絡人:陳惠蘭組長、李文茹專案組員、李君翎專案組員、
楊子岳專案辦事員、柯幸茹專案辦事員
電話:2717162/傳真:2717165

主旨:有關本校適用勞基法之產學合作(含政府科研補助或委託辦理)計畫項下勞動型計畫人員(含博士後研究人員、專任計畫助理、勞動型-兼任計畫助理及計畫臨時工),其教師節之差勤詳如說明,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     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第4條規定,本校產學合作(含政府科研補助或委託辦理)計畫項下勞動型計畫人員(含博士後研究人員、專任計畫助理、勞動型-兼任計畫助理及計畫臨時工)應於114年9月28日教師節放假1天,復依「政府機關配合紀念日與節日補假及調整放假處理要點」第3點規定,如計畫主持人與勞動型計畫人員約定9月28日(星期日)為休息日或例假日,爰於後1日(9月29日星期一)補假。

二、 如因計畫需要計畫專任人員(含博士後研究人員及專任計畫助理)於教師節當天加班者,須先徵得計畫專任人員同意後於事前提出加班申請,並由計畫經費支給加班費(勞動基準法第39條);或依勞動部勞動條1字第1040130697號函(如附件),在徵得個別計畫專任人員同意後,將教師節與其他工作日(載明日期)進行調移

三、 另因計畫需要勞動型-兼任計畫助理及計畫臨時工於教師節當天出勤者,須先徵得勞動型-兼任計畫助理及計畫臨時工同意,並由計畫經費支給2倍工資(助學金) (勞動基準法第39條)。

  此致

各教學、行政及研究單位、計畫主持人、勞動型計畫人員

研究發展處敬啟
檔案下載
點閱 點閱:44 更新時間 更新時間:2025-09-24 17:23 發佈時間 發佈時間:2025-09-24 17:23 發佈單位 發佈單位:研究發展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