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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校產學合作計畫項下之約聘人員,首次核銷薪資或助學金時,自即日起不需於印領清冊後檢附約聘書影本,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通 知

中華民國114年4月22日
聯絡人:陳惠蘭組長、李文茹專案組員、李君翎專案組員、
楊子岳專案辦事員、柯幸茹專案辦事員
電話:2717162/傳真:2717165

有關本校產學合作(含政府科研補助或委託辦理)計畫項下之約聘人員(含博士後研究人員、專/兼任研究助理及臨時工),首次核銷薪資或助學金時,自即日起不需於印領清冊後檢附約聘書影本,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此致

各教學、行政及研究單位、計畫主持人、計畫相關人員

研究發展處敬啟

點閱 點閱:22 更新時間 更新時間:2025-04-22 16:25 發佈時間 發佈時間:2025-04-22 16:24 發佈單位 發佈單位:研究發展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