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中華民國112年12月25日
聯絡人:陳惠蘭組長、廖苑如專案臨時辦事員、楊宗穎專任助理、劉文鈴專任助理
電話:2717162/傳真:2717165
主旨:113年1月1日起本校各單位及教職員辦理各項委補計畫時,請約聘人員為專任研究助理、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計畫之約聘人員於約聘起日前完成學術倫理教育訓練課程至少6小時,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112年11月14日本校 112 學年度第3次行政會議通過,於約聘起日前完成應於約聘日前完成六小時學倫教育,並於校務行政系統上傳時數證明。
二、計畫申請案之約聘人員為專任研究助理、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計畫之約聘人員,應於約聘前將該聘人員之學術倫理教育訓練課程至少6小時之證明文件上傳至「學倫時數證明查詢/上傳」系統。
三、如未於起聘前完成學術倫理教育訓練課程至少6小時,不得完成約聘。
此致
各教學、行政及研究單位、計畫主持人
研究發展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