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主旨:為辦理本校新週期系所學位學程「委託辦理品質保證認可」作業(115年上半年受評,認可效期自116年1月1日起至121年12月31日止,以下簡稱品保認可作業),請各受評單位協助填列「委託辦理品質保證認可申請單位一覽表」及「各學院及受評單位窗口一覽表」,並請配合於114年1月14日(二)前回擲前開表單,俾利推展品保認可作業。
說明:
一、因教育部自106年起不再辦理院、系所及學位學程評鑑,為維持本校各院、系所等單位教學品質認證,本校上一週期品保認可作業委託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辦理完竣,認可效期為110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二、為取得新週期品保認可作業效期,本校應於115年上半年接受實地訪評。本處業依112年11月6日簽奉鈞長同意本校新週期計45個系所學位學程皆採「委託辦理品質保證認可」作業【附檔1】,以及112年11月7日通知【附檔2】、112年12月20日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來函【附檔3】等,爰規劃本校應於114年1月31日前委託相關機構辦理品質保證認可申請作業。
三、關於作業時程規劃,再次提醒請各學院協助督導各系所於近期召開相關會議,將品保認可作業及期程納入討論重點,並自即日起啟動自評規劃及報告書撰寫規劃等作業;其重要時程請自行參閱時程規劃表【如附檔4:通知1131118說明二之(二)、二之(六)】。
四、為利推展品保認可作業,惠請各學院及各受評單位卓參「學門領域分類參考一覽表」【附檔5】、「各系所授予中、英文學位名稱及要件一覽表」【附檔6】、「上一週期(109年度)受訪單位、班制及歸屬學門等相關資訊」【附檔7】等資料,協助填列「委託辦理品質保證認可申請單位一覽表」【附檔8】及「各學院及受評單位窗口一覽表」【附檔9】,並請以「學院」為單位彙整,配合於114年1月14日(二)下午3時前,回擲前開附件8及附件9之電子檔(xlsx檔、docx檔,附件8另如備註說明)至研究發展處楊宗鑫電子信箱(eric678@mail.ncyu.edu.tw),紙本則經院長核章後逕擲本處,俾利彙辦品保認可作業相關事宜。
備註:
1.「申請認可班制名稱」須為教育部招生核定所列班制,非系所招生等文宣所示班制名稱。
2.「受評時間」原則上該班制需於「平日日間」有授課才能選擇「日間」,否則應選擇「夜間」或「週末」受評。
此致
各學院及各受評單位
研究發展處 敬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