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請計畫主持人依4%-國立嘉義大學研究計畫專任研究助理薪資支給表及工作加給支給參考標準表規定,配合修正專任研究助理之約用金額

 

中華民國1121116
聯絡人:陳惠蘭組長、廖苑如臨時專案辦事員
電話:2717162/傳真:2717165

主旨:修正「國立嘉義大學研究計畫專任研究助理薪資支給表及工作加給支給參考標準表」,並自11311日生效,請計畫主持人依說明配合辦理。

說明:

一、11311日起,已獲核定補助執行中之計畫,應確實依自訂標準核實支給工作酬金或研究津貼,其中專任人員均不得低於國立嘉義大學旨揭規定最低金額,所需經費請於原核定計畫總經費內勻支。(如附件)

二、目前執行中之研究計畫如未達前項國立嘉義大學專任研究助理薪資支給表規定標準者,惠請計畫主持人(或代理人)於請領1131月份薪資攜帶計畫主持人印章至研究發展處洽廖苑如臨時專案辦事員辦理契約書變更,以修正計畫項下專任研究助理之約用金額。

國立嘉義大學研究計畫專任研究助理薪資支給表及工作加給支給參考標準表

點閱 點閱:610 更新時間 更新時間:2024-01-16 11:42 發佈時間 發佈時間:2023-11-17 09:41 發佈單位 發佈單位:研究發展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