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畫期間為每年7月1日至8月31日止,共計2個月,每月應至少至該校不得低於15天,並於執行期滿後1個月內提出書面研究報告,依期限內繳交研究成果報告者得支領研究獎助金,最高新臺幣2萬元整,相關申請辦法及注意事項如來函所述。
二、本案收件日期為114年3月1日至3月31日止,預計114年5月份通知錄取結果,辦理期限及相關事宜將依該校研究發展處網站公告為主。

一、計畫期間為每年7月1日至8月31日止,共計2個月,每月應至少至該校不得低於15天,並於執行期滿後1個月內提出書面研究報告,依期限內繳交研究成果報告者得支領研究獎助金,最高新臺幣2萬元整,相關申請辦法及注意事項如來函所述。
二、本案收件日期為114年3月1日至3月31日止,預計114年5月份通知錄取結果,辦理期限及相關事宜將依該校研究發展處網站公告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