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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產業創新條例緩課所得稅適用辦法」

「個人或公司適用產業創新條例延緩繳稅及緩課所得稅辦法」經財政部107年4月27日台財稅字第1070453815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產業創新條例緩課所得稅適用辦法」
點閱 點閱:171 更新時間 更新時間:2018-05-15 11:15 發布單位 發布單位:研究發展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