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配合本校各系學位學程品質保證認可作業,檢送行政單位及學術單位聯絡窗口調查表、各單位建議新增或提供資料清單等表單,惠請各單位配合調查填寫並由一級單位彙整於108年3月22日(星期五)前回傳研發處,俾利統籌規劃校內配合作業及時程。
說明:
一、本校各系所學位學程品質保證認可作業已於108年1月9日決標確立由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以下簡稱評鑑中心)辦理,依評鑑中心檢送之服務建議書,各受評單位需於109年8月前傳送自評報告書並於109年10-12月接受實地訪評,本處正研擬校內作業時程表協助各受評單位完成認可,預計於4月通知各受評單位啟動作業。
二、為利各受評單位進行品保認可作業準備,請各單位配合如下:
(一) 各行政一級單位:
1.設置聯絡窗口:請以一級單位為主填寫本校系所學位學程品質保證認可行政單位聯絡窗口彙總表(附件1),以利各受評單位資料諮詢。
2.填寫可提供資料名稱、建議品保項目與核心指標:請依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品質保證認可品保項目、核心指標及檢核重點說明(附件2表一),填寫貴單位可提供資料名稱及品保項目與指標增删修訂建議(附件2表二),並請於5月底前將以各受評系、所、學位學程為獨立資料夾,寄送各受評單位窗口及上傳本校指定之雲端硬碟,俾利各受評單位撰寫自評報告書時參考使用及學校保存歷史檔案作為紀錄用。另請提供新增品保項目或指標建議,以協助系所充分展現特色發展、教師教學及學生學習成效等,達成通過品質保證認可。
(二) 學院:
1.設置聯絡窗口:各學院、系所學程品質保證認可受評單位聯絡窗口彙總表(附件3),請各受評單位推派1位人員負責該單位對外聯絡相關事宜。
2.各單位主管出席說明會調查表:依合約規範,評鑑中心將至本校舉辦1場認可實施計畫說明會,請各單位協助回填主管於6月份一週內可出席(附件4)。
3.本校系所學位學程品質保認證可各單位建議新增或提供資料清單彙整表:受評單位請先參考表一說明,再檢視表二各項目行政單位提供之資料清單初稿提出增删修訂之建議(附件2)或品保項目、指標之統一新增建議,本處彙整後將提送會議討論或說明。
三、前開評鑑中心大專校院委託辦理品質保證認可實施計畫(109年度適用)及服務建議書已寄至各學院、系、所、學位學程信箱,各單位亦可至本校研發處網頁/系所評鑑專區下載參用。
四、 前開附件1至4回填資料,請於108年3月22日前回傳至研發處綜合組信箱upd@mail.ncy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