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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案(科技部、教育部及公民營機構)作業常見問答集

計畫案(科技部、教育部及公民營機構)作業常見問答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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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常見問答)

Q1(技合組)

新聘教師如何申請科技部計畫?

   答案

1.      新聘教師,其資格符合規定,且從未申請過科技部研究計畫者,得於起聘之日或獲博士學位之日起三年內以隨到隨審方式提出,並以申請一件為限。

2.      新聘教師可於期間內,隨時於科技部網站研究人才個人網線上提出計畫申請,並列印申請書第1頁簽名後送研發處技術合作組,俾便本處函送科技部。

Q2(技合組)

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核定後,計畫主持人還須辦理那些程序?

   答案

科技部計畫核定通過後,計畫主持人須上科技部網站簽署執行同意書後,學校始可與科技部簽約。

Q3(技合組)

科技部計畫經費如何辦理變更?

   答案

科技部計畫辦理變更可分為學校審查及科技部審查。

已核定項目經費流用比率未超過50%由學校審查,超過50%須向科技部申請變更。

Q4(技合組)

大專學生參與專題研究計畫核始開始申請?

   答案

依科技部來函通知辦理(通常為每年2月初),屆時研發處通知各學院受理申請。

Q5(技合組)

計畫投標時何處可找到資格證明文件,如學校設立證明、免稅證明?

   答案

1)請至總務處文書組表單下載處下載相關文件。

2)請至人事室網頁查詢本校教職員工數及身心障礙者人數與原住民人數。

Q6(技合組)

學校可有制式合約可參考?如何申請學校用印?

   答案

1)請至研發處網頁表單下載處下載「產學合作(建教合作)合約書範例」。

2)合約書用印時請先至總務處文書組表單下載處,下載「用印申請書」。

Q7(技合組)

產學合作計畫行政管理費提列比率為多少?

   答案

依本校「建教合作經費處理要點」,行政管理費請提列計畫「總經費」之10%。

Q8 (技合組)

研究計畫專(兼)任約用助理人員如欲辦理離職手續,有哪些相關事宜需注意?

   答案

各單位及約用助理人員如需辦理離職手續,請至校務行政管理系統辦理登錄,印出紙本並附上離職手續清單後送研究發展處楊宗鑫先生。

Q9(技合組)

研究計畫專(兼)任約用助理人員可以申請辦理在職證明或是服務證明嗎?有哪些相關事宜需注意?

   答案

1.在職證明或是服務證明可以紙本、傳真、電子檔傳送或網路校務行政管理系統等方式申辦。

2.業務承辦窗口請洽研究發展處楊宗鑫先生,聯絡電話:271-71614,傳真號碼:271-7165

4.相關電子檔案可逕至本處網頁表單下載處下載。

Q10(技合組)

研究計畫申請專(兼)任約用助理人員有哪些注意事項?

   答案

1.本校各類計畫項下聘僱之專任研究助理、兼任研究助理、臨時工(以下簡稱約用助理人員)一律需辦理約用手續。

2.為提升服務品質、加速申辦作業,並求各項加、退保手續能無縫接軌,約用助理人員「申請書」或「離職手續清單」之電子檔惠請先至網路校務行政管理系統辦理登錄,紙本後送研究發展處楊宗鑫先生,俾利辦理相關事宜。

 

點閱 點閱:186 更新時間 更新時間:2015-03-18 13:01 發佈時間 發佈時間:2015-03-18 13:01 發佈單位 發佈單位:研究發展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