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23日第82次公布酒(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共計84人,其中男子劉OO自108年7月1日起無照酒駕5次,合計遭禁考駕照16年,並經警方移送公共危險罪4次,合計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5個月。
裁決處表示,酒駕罰則自111年3月31日起實施後,針對酒駕累犯得公布姓名、照片和違規事實;今日第82次公布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的84人中,酒(毒)駕第2次者有71人,第3次以上者則有13人;新北市目前已累計公布達3,047人次。
裁決處再次呼籲,切勿酒後駕車上路;如有聚餐飲酒情形,務必改搭計程車、使用代駕服務、請親友接送,或搭乘大眾運輸工具返家。此外,飲酒隔日亦應避免駕車,以免體內酒精尚未完全代謝,增加酒駕風險,危及自身及他人安全。
【交通安全宣導】杜絕酒駕!累犯重判絕不寬容
點閱
點閱:1
更新時間
更新時間:2026-05-04 09:54
發佈時間
發佈時間:2026-05-04 09:54
發佈單位
發佈單位:生活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