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嘉義大學112學年應屆畢業生就學貸款還款應注意事項
113.04.24
各位應屆畢業生您好:
恭喜您順利完成學業,本校生活輔導組關心您,在這裡有幾點要提醒您:
一、畢業後,如果您沒有繼續升學或服兵役,您的就學貸款將於畢業一年後開始繳款,但「在職專班」者,於畢業之次日開始攤還本息。請屆時務必按時繳款,以免逾期,影響您的信用。
二、畢業後,如果有繼續升學或服義務兵役,務必至銀行辦理延期或變更到期日。
三、自113年2月起再次放寬學生申請緩缴貸款本息門檻、只缴息不還本及緩繳本息申請次數,倘您有還款困難,可善用各項寬緩措施等還款協助措施,以維護自身權益,俾免借款逾期留有信用不良紀錄。
四、若您要申請緩繳貸款本金及延長還款期限(可連續或不連續申請展延,但每人最多以12次為限。逾期戶應俟還清逾期本息、違約金,回復為正常戶後始得申請),建議您,於償還期起算日(即起息日)前,先洽您的承貸分行(臺灣銀行嘉義分行)諮詢。
五、就學貸款之償還期間,係按每一學期借款得有一年償還期間之原則計算;借款人於償還期間,應依年金法按月平均攤還本息。(例:借8學期,借款會合併成一筆,分96期平均攤還)但借款人如出國留學、出國定居或出國就業者,其就學貸款即視為全部到期,至遲應於出國前一日,一次還清本金及其應負擔之利息。除上述償還方式,可提早於未到期前陸續或一次清償。
六、就學貸款不是政府給予的免費贈與,而是一種貸款,應於緩繳期屆滿開始還款;如因故無法如期還款,應主動與承辦銀行協商調整還款時間與相關還款條件。
七、逾期未還款,承貸銀行會對積欠貸款者控訴求償,並將資料送請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建檔,列為金融債信不良往來戶,並開放金融機構查詢。這項紀錄會影響您將來與銀行的往來關係及日後信用,包括向銀行申請支票、信用卡、房屋貸款或信用貸款及弟妹就學貸款等,均將遭到拒絕,同時也會影響日後在國內外之就業與就學機會,同學務必按銀行規定時間還款。
八、就學貸款還款方式:(其他還款方式說明,詳洽臺銀)
建議您親至臺銀開立存款帳戶並申請網路銀行服務,即可進行線上查詢或繳款,及時掌握自己的學貸往來情形。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