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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碩士清寒學生致學獎學金申請自3月2日至4月7日止

國立嘉義大學114學年度碩士清寒學生致學獎學金申請公告

一、本校為協助碩士班弱勢學生順利就學,減輕經濟障礙與壓力,進而提升學生就學穩定與學習成效,努力向學而擴展生涯發展。

二、錄取名額及金額:本學年預定獎助20名,每名伍千元整。

三、申請期限:自32日至47日止,備齊文件送蘭潭校區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民雄校區學務組、新民校區學務辦公室或交系辦傳遞至生活輔導組。

四、申請資格

(一)  具本國籍且為本校日間學制碩士班在學清寒學生(不含碩士在職專班學生)

(二)  本校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70分,操行80分以上且無懲處紀錄。

(三)  符合教育部高教深耕計畫之經濟不利學生身分,持有相關證明者。

(四)  限未享有公費或本學期未獲其他獎助學金15,000()以上者。

   五、檢附文件

(一)  申請書

(二)  成績單(113-2114-1之學期學業成績較優者參與評比)

(三)   獎懲紀錄表。

(四)  有詳細記事之3個月內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

(五)  家境確屬清寒證明文件【如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及教育部弱勢助學計畫助學金學生或清寒證明(村里長或導師清寒證明);若無者,請附學生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國稅局113年度所得及財產清單】或家庭遭遇變故證明。

   六、本獎學金由本校學生獎助學金審查小組先依學業成績,次依清寒狀況等項目依序審核。

   七、各校區聯絡人電話

蘭潭校區及新民校區—生活輔導組胡小姐  271-7052

民雄校區—民雄學務組劉小姐  206-8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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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 點閱:12 更新時間 更新時間:2026-02-26 08:23 發佈時間 發佈時間:2026-02-26 08:23 發佈單位 發佈單位:生活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