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嘉義大學114學年度碩士清寒學生致學獎學金申請公告
一、本校為協助碩士班弱勢學生順利就學,減輕經濟障礙與壓力,進而提升學生就學穩定與學習成效,努力向學而擴展生涯發展。
二、錄取名額及金額:本學年預定獎助20名,每名伍千元整。
三、申請期限:自3月2日至4月7日止,備齊文件送蘭潭校區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民雄校區學務組、新民校區學務辦公室或交系辦傳遞至生活輔導組。
四、申請資格
(一) 具本國籍且為本校日間學制碩士班在學清寒學生(不含碩士在職專班學生)。
(二) 本校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70分,操行80分以上且無懲處紀錄。
(三) 符合教育部高教深耕計畫之經濟不利學生身分,持有相關證明者。
(四) 限未享有公費或本學期未獲其他獎助學金1萬5,000元(含)以上者。
五、檢附文件
(一) 申請書
(二) 成績單(擇113-2或114-1之學期學業成績較優者參與評比)。
(三) 獎懲紀錄表。
(四) 有詳細記事之3個月內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
(五) 家境確屬清寒證明文件【如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及教育部弱勢助學計畫助學金學生或清寒證明(村里長或導師清寒證明);若無者,請附學生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國稅局113年度所得及財產清單】或家庭遭遇變故證明。
六、本獎學金由本校學生獎助學金審查小組先依學業成績,次依清寒狀況等項目依序審核。
七、各校區聯絡人電話
蘭潭校區及新民校區—生活輔導組胡小姐 271-7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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