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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第2學期「常德清寒學生勤學獎學金」申請自4月21日至5月27日止(校務行政系統申請)。

國立嘉義大學代辦113學年度第2學期「常德清寒學生勤學獎學金」申請公告

一、本校管理學院校友鍾梅如小姐、陳國華先生為鼓勵本校清寒學子勤學向善,特以定期捐贈款項設立本項獎學金,以茲獎助遭遇困境學生。

二、申請資格

(一)研究所(不包含碩士在職專班、博士班學生)、大學部(含進修學士班)二年級(含)以上在學清寒學生。

(二)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達75分,操行80分以上且為班上排名前25名者。 (碩士為班級排名後50%列備取)。

(三)家庭遭遇變故使經濟發生困難,致繼續求學發生困難而持有證明或持有低收入戶證明者。

(四)限未享有公費或本學期未核定獲其他獎助學金新臺幣1萬5仟元(含)以上者。

三、檢附文件
(一)申請書。(校務行政系統申請並列印)   (二)前一學期成績單(需班級排名)

(三)有詳細記事之全家3個月內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

(四)家境確屬清寒證明文件(如低收入戶證明等)、家庭遭遇變故證明。

(五)自傳(請輸入於系統中,500字以內為限,內容包含家庭組成成員(現況)、成員就業及就學情形、清寒家境或遭遇變故說明等分段敍明)。

四、錄取名額及金額:以10名原則,每名伍仟元整。

五、申請期限:

(一)校務行政系統申請登錄列印期限:自4月21日至5月27日止。

申請文件送件至5月28日止(文件不齊或逾期皆不受理)。

(二)申請程序:務必由校務行政系統登錄列印申請書,不接受紙本填寫。

Ø 系統登錄步驟:進入學校首頁-中文版-E化校園-校務行政系統-系統選單-各種申請作業-常德清寒勤學獎學金-登錄並列印申請書,送導師簽章後,申請書及其他檢附文件繳交至各校區承辦單位。

Ø 請於系統輸入完整且正確的資料以免影響權益,若有輸入錯誤自行負責。

六、本項獎學金申請人數超出設置名額時,由本校學生獎學金審查小組依低收入戶、家庭境遇及學業成績等依序評選。

七、各校區聯絡人電話

蘭潭校區及新民校區—生活輔導組271-7052胡小姐 

民雄校區—民雄學務組  206-8606 劉小姐


點閱 點閱:1040 更新時間 更新時間:2025-04-10 16:27 發佈時間 發佈時間:2025-04-10 16:27 發佈單位 發佈單位:生活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