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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第1學期「常德清寒學生勤學獎學金」申請自11月19日至12月19日止(校務行政系統申請)。

國立嘉義大學代辦「常德清寒學生勤學獎學金」

113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公告

一、本校管理學院校友鍾梅如小姐、陳國華先生為鼓勵本校清寒學子勤學向善,特定期捐贈款項設立本項獎學金,以茲獎助遭遇困境同學。

二、申請資格

()研究所(不包含碩士在職專班、博士班學生)、大學部(含進修學士班)二年級()以上在學清寒學生。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達75分,操行80分以上且為班上排名前25名者(碩士生為班級排名前50%)

()家庭遭遇變故使經濟發生困難,致繼續求學發生困難而持有證明或持有低收入戶證明者。

()限未享有公費或本學期未核定獲其他獎助學金新臺幣15仟元()以上者。

三、檢附文件
()申請書。(校務行政系統申請並列印)   ()前一學期成績單(需班級排名)

()全家3個月內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二者皆需有詳細記事)

()家境確屬清寒證明文件(如低收入戶證明等)、家庭遭遇變故證明。

家境清寒定義涵蓋低收、中低收、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教育部弱勢助學計畫15級、清寒證明(村里長或導師清寒證明)。

()自傳(請輸入於系統中,500以內為限,內容包含家庭組成成員成員就業及就學情形清寒家境或遭遇變故說明等分段敍明)

四、錄取名額及金額:以10名原則,每名五千元整

五、申請期限及程序:

()系統申請列印開放時間自本(113)1119日至1219日止;

收件截止日1220日,逾期不受理(含補件)

()申請程序:務必由校務行政系統登錄列印申請書,不接受紙本填寫。

Ø 系統登錄步驟:進入學校首頁-中文版-E化校園-校務行政系統-系統選單-各種申請作業-常德清寒勤學獎學金-登錄並列印申請書,陳送導師簽章後,申請書及其他檢附文件繳交至各校區承辦單位

Ø 請於系統輸入完整且正確的資料以免影響權益,若有輸入錯誤自行負責

六、本項獎學金申請人數超出設置名額時,由本校學生獎學金審查小組依低收入戶、家庭境遇及學業成績等依序評選。

七、各校區聯絡人電話

蘭潭校區及新民校區生活輔導組 胡小姐271-7052

民雄校區民雄學務組 劉小姐206-8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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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 點閱:265 更新時間 更新時間:2024-10-31 08:01 發佈時間 發佈時間:2024-10-31 08:00 發佈單位 發佈單位:生活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