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嘉義大學代辦「常德清寒學生勤學獎學金」
113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公告
一、本校管理學院校友鍾梅如小姐、陳國華先生為鼓勵本校清寒學子勤學向善,特定期捐贈款項設立本項獎學金,以茲獎助遭遇困境同學。
二、申請資格
(一)研究所(不包含碩士在職專班、博士班學生)、大學部(含進修學士班)二年級(含)以上在學清寒學生。
(二)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達75分,操行80分以上且為班上排名前25名者(碩士生為班級排名前50%)。
(三)家庭遭遇變故使經濟發生困難,致繼續求學發生困難而持有證明或持有低收入戶證明者。
(四)限未享有公費或本學期未核定獲其他獎助學金新臺幣1萬5仟元(含)以上者。
三、檢附文件
(一)申請書。(校務行政系統申請並列印) (二)前一學期成績單(需班級排名)
(三)全家3個月內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二者皆需有詳細記事)。
(四)家境確屬清寒證明文件(如低收入戶證明等)、家庭遭遇變故證明。
家境清寒定義涵蓋低收、中低收、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教育部弱勢助學計畫1至5級、清寒證明(村里長或導師清寒證明)。
(五)自傳(請輸入於系統中,500字以內為限,內容包含家庭組成成員、成員就業及就學情形、清寒家境或遭遇變故說明等分段敍明)。
四、錄取名額及金額:以10名原則,每名五千元整。
五、申請期限及程序:
(一)系統申請列印開放時間:自本(113)年11月19日至12月19日止;
收件截止日:12月20日,逾期不受理(含補件)。
(二)申請程序:務必由校務行政系統登錄列印申請書,不接受紙本填寫。
Ø 系統登錄步驟:進入學校首頁-中文版-E化校園-校務行政系統-系統選單-各種申請作業-常德清寒勤學獎學金-登錄並列印申請書,陳送導師簽章後,申請書及其他檢附文件繳交至各校區承辦單位。
Ø 請於系統輸入完整且正確的資料以免影響權益,若有輸入錯誤自行負責。
六、本項獎學金申請人數超出設置名額時,由本校學生獎學金審查小組依低收入戶、家庭境遇及學業成績等依序評選。
七、各校區聯絡人電話
蘭潭校區及新民校區—生活輔導組 胡小姐271-7052
民雄校區—民雄學務組 劉小姐206-8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