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嘉義大學王蕙山王郭恩思夫婦優秀清寒學生獎學金設置要點
113年9月25日113學年度第1次學生獎助學金審查小組會議通過
一、設置宗旨:捐款人為鼓勵國立嘉義大學(以下簡稱本校)優秀清寒學生專心向學,奮發進取,特訂定「王蕙山王郭恩思夫婦優秀清寒學生獎學金設置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以嘉惠本校學子。
二、申請本獎學金須符合下列資格
(一) 具本國籍且為本校修業年限內日間學制碩士班(不包括在職進修)及大學部之二年級(含)以上在學學生。
(二) 本校上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八十分以上,且班級排名平均前百分之五十;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且無懲處紀錄。
(三) 符合教育部高教深耕計畫之經濟不利學生身分,持有相關證明者。
(四) 未享公費。
(五) 領本獎學金得兼領其他獎助學金,當學期領其他獎助學金以三萬元為限。
三、檢附文件
(一) 申請書。
(二) 前一學年成績單(需有班級排名)及獎懲紀錄表。
(三) 全戶有詳細記事之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或最新新式戶口名簿影本。
(四) 家境清寒相關證明文件(如低收入戶證明或符合教育部弱勢助學金資格等)。
四、申請時間、錄取名額及金額
(一) 申請時間:每年十一月申請,依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公告為準。
(二) 錄取名額:每學年核發二十名。
(三) 獎勵金額:每名五千元整。
五、本獎學金由本校學生獎助學金審查小組會議審查,先依班級排名百分比,次依學年學業成績等依序審核。
六、本要點經本校學生獎助學金審查小組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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