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該局115年6月12日文資物字第1153006154號函(附件1)及該函附件規定辦理。
二、本案自即日起受理申請作業,補助項目為:
(一)古物維護修復及保存環境提升計畫(資本門)。
(二)文物普查建檔計畫及文物普查專案管理計畫(經常門)。
(三)古物及文物調查研究計畫(經常門)。
(四)古物相關活化教育推廣計畫(經常門)。
(五)列冊追蹤文物緊急搶救計畫(資本門)。
三、如貴單位欲提報相關補助計畫,請依「D類一覽表(古物補助規定,附件2」研擬計畫,並依「116年度文化資產保存及管理維護補助計畫─D類(計劃書格式,附件3)」撰寫計畫,於115年7月10日(星期五)下午五時前檢送計畫書(紙本3份與電子檔1份)至本局,俾利本局辦理申請案初審及編列配合款,逾時不候,餘相關規定請詳附件4至7。
四、承上,相關附件請至https://reurl.cc/grdR5N下載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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