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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實驗研究院「115年度第二梯次客座研究人員」(115.4.30前備函逕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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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中華民國115年4月1日

聯絡人:陳惠蘭組長、林芝旭專員

電話:2717162、傳真:2717165

一、     本案係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115年度第二梯次客座研究人員」申請案自即日起受理申請。

二、     申請日期:請申請教師於115年4月30日(星期四)前逕行備妥公文將申請書函送該院。

三、     申請資格:本項客座研究人員申請資格須為本校專任教授職級,並利用休假研究期間進行。

四、     研究期間及補助:客座研究期限為3個月至6個月(115年8月至116年1月期間內),經審核通過者,每月支付研究津貼最高3萬元;並得視需要補助交通費及住宿費,每月最高2萬元。到訪期間因公出差,得比照該院員工差勤作業規定辦理。

五、     申請流程:

(一)  申請人應將申請客座研究人員之規劃述於休假研究申請暨計畫表中,並依本校「教授休假研究辦法」提出申請,經系(所、中心、學位學程)及院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至遲應提送115年4月21日校教評會審議通過

(二)  申請人請製備函稿,檢附客座研究人員申請書(含研究計畫書)及本校同意休假研究之公函,簽會研發處及人事室,經一層決行後,依限於115年4月30日前函送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辦理。

六、     檢送來文及相關附件如附檔,申請書格式請至該院下載,本校教授休假研究辦法請至人事室網頁下載,並請各單位協助轉知所屬教師知悉。

此致

各學院、師資培育中心、語言中心

研究發展處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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