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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第1學期「新生」就學貸款申辦通知

國立嘉義大學113學年度第1學期「新生」就學貸款申辦通知

113.08.01

一、臨櫃對保可列印繳費單(113822日)起至註冊截止日(11396日)

二、未於註冊繳費截止日(11396)開學前「掛號郵寄」下列資料視同未註冊

(蘭潭校區、新民校區嘉義市學府路300號生活輔導組收;民雄校區嘉義縣民雄鄉文隆村85號民雄學務組收)

1.貸款申請書第二聯(學校存執聯) ,若未住校,加貸校外住宿費者需另檢附住宿契約影本 

2.註冊繳費單(請勿繳費、勿撕開,整張寄回)

3.第一次申貸者,將學生本人郵局存簿封面影印本,裁剪「局、帳號及姓名」黏貼於貸款申請書第二聯左下方空白處;曾申貸者將本人郵局局、帳號書寫於第二聯空白處即可。

三、就學貸款可貸項目及貸款金額,以繳費單所註明之可貸款項目金額為限,若未住校,加貸校外住宿費者,需另繳交住宿契約影本給學校留存備查。不可貸項目(:語言輔導檢測費、設計指導費論文指導費)預計1131016列印繳費單、貸款不足額部分依出納組公告時程繳納(預計1018日可印繳費單)

四、符合學雜費減免資格欲申請就學貸款者,請先辦理學雜費減免,再持減免後之註冊繳費單申辦就學貸款。如有選修師資培育課程的同學,請務必先至師資培育中心開立學分證明,並確認繳費單上有顯示學分費後再辦理。

五、就讀校區學制點選:蘭潭/新民校區日間學制請點選「國立嘉義大學蘭潭新民校區」、進修學制請點選「國立嘉義大學進修學制蘭潭新民校區」;民雄校區日間學制請點選「國立嘉義大學民雄校區」、進修學制請點選「國立嘉義大學進修學制民雄校區」。

六、辦理方式及須備資料:

  ()同一教育階段第一次申貸者:學生本人及父或母(或監護人、保證人)2人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持繳費單、新式戶口名簿﹝包括詳細記事﹞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至台灣銀行任一分行辦理。

  ()同一教育階段曾申貸者:請盡量利用「線上申請」(詳閱臺灣銀行線上申貸操作程序)

  ()欲貸生活費,須持縣市鄉鎮區公所核發之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至銀行臨櫃對保。

七、申貸條件與付息:

家庭年收入

申貸條件

120萬以下

可申貸(免息)

120萬以上

無兄弟姊妹及子女:不可申貸

家庭年所得為120~148萬元:

  (1)學生加上兄弟姊妹或子女共2()以上: 可申貸(免息)

家庭年所得為148萬元以上:

(1)學生加上兄弟姊妹或子女共2名:可申貸( 自付全息)

(2)學生加上兄弟姊妹或子女共3()以上:可申貸(免息)

定義說明

「兄弟姊妹」和「子女」:為未成年或已成年且在學具正式學籍的學生。


                               就學貸款常識線上測驗網址QR Code

九、各校區承辦單位/承辦人及連絡網址/電話:     

  校區

承辦單位

承辦人

電話

Emil信箱

蘭潭/新民日間學制

生輔組

鍾小姐

05-2717053

life@mail.ncyu.edu.tw

蘭潭/新民進修學制

生輔組

何小姐

05-2717053

life@mail.ncyu.edu.tw

民雄校區

民雄學務組

小姐

05-2068605

tywang@mail.ncyu.edu.tw

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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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 點閱:3275 更新時間 更新時間:2024-07-30 11:36 發佈時間 發佈時間:2024-07-30 11:36 發佈單位 發佈單位:生活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