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嘉義大學113學年度第1學期「新生」就學貸款申辦通知
113.08.01
一、臨櫃對保:可列印繳費單(113年8月22日)起至註冊截止日(113年9月6日)止
二、未於註冊繳費截止日(113年9月6日)開學前「掛號郵寄」下列資料視同未註冊:
(蘭潭校區、新民校區→嘉義市學府路300號生活輔導組收;民雄校區→嘉義縣民雄鄉文隆村85號民雄學務組收)
1.貸款申請書第二聯(學校存執聯) ,若未住校,加貸校外住宿費者需另檢附住宿契約影本。
2.註冊繳費單(請勿繳費、勿撕開,整張寄回) 。
3.第一次申貸者,將學生本人郵局存簿封面影印本,裁剪「局、帳號及姓名」黏貼於貸款申請書第二聯左下方空白處;曾申貸者將本人郵局局、帳號書寫於第二聯空白處即可。
三、就學貸款可貸項目及貸款金額,以繳費單所註明之可貸款項目金額為限,若未住校,加貸校外住宿費者,需另繳交住宿契約影本給學校留存備查。不可貸項目(如:語言輔導檢測費、設計指導費、論文指導費)預計113年10月16日起可列印繳費單、貸款不足額部分依出納組公告時程繳納(預計10月18日可印繳費單)。
四、符合學雜費減免資格欲申請就學貸款者,請先辦理學雜費減免,再持減免後之註冊繳費單申辦就學貸款。如有選修師資培育課程的同學,請務必先至師資培育中心開立學分證明,並確認繳費單上有顯示學分費後再辦理。
五、就讀校區學制點選:蘭潭/新民校區日間學制請點選「國立嘉義大學蘭潭新民校區」、進修學制請點選「國立嘉義大學進修學制蘭潭新民校區」;民雄校區日間學制請點選「國立嘉義大學民雄校區」、進修學制請點選「國立嘉義大學進修學制民雄校區」。
六、辦理方式及須備資料:
(一)同一教育階段第一次申貸者:學生本人及父或母(或監護人、保證人)2人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持繳費單、新式戶口名簿﹝包括詳細記事﹞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至台灣銀行任一分行辦理。
(二)同一教育階段曾申貸者:請盡量利用「線上申請」(詳閱—臺灣銀行線上申貸操作程序)。
(三)欲貸生活費者,須持縣市鄉鎮區公所核發之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至銀行臨櫃對保。
七、申貸條件與付息:
家庭年收入 |
申貸條件 |
120萬以下 |
可申貸(免息) |
120萬以上 |
無兄弟姊妹及子女:不可申貸 ⚫家庭年所得為120~148萬元: (1)學生加上兄弟姊妹或子女共2名(含)以上: 可申貸(免息) ⚫家庭年所得為148萬元以上: (1)學生加上兄弟姊妹或子女共2名:可申貸( 自付全息) (2)學生加上兄弟姊妹或子女共3名(含)以上:可申貸(免息) |
定義說明 |
「兄弟姊妹」和「子女」:為未成年或已成年且在學具正式學籍的學生。 |
※就學貸款常識線上測驗網址QR Code
九、各校區承辦單位/承辦人及連絡網址/電話:
校區 |
承辦單位 |
承辦人 |
電話 |
Emil信箱 |
蘭潭/新民日間學制 |
生輔組 |
鍾小姐 |
05-2717053 |
life@mail.ncyu.edu.tw |
蘭潭/新民進修學制 |
生輔組 |
何小姐 |
05-2717053 |
life@mail.ncyu.edu.tw |
民雄校區 |
民雄學務組 |
王小姐 |
05-2068605 |
tywang@mail.ncyu.edu.tw |
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