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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清誠教育事務基金會學生社團補助實施計畫

📢 115學年度「清誠教育基金會學生社團補助」申請開跑!

歡迎各位社團與系學會夥伴踴躍申請,實踐熱血服務魂!

📌 核心亮點

  • 【本學期申請截止日】:請於 10 月 15 日前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 👥 【補助對象】:國立嘉義大學學生社團(含系學會)。
  • 🎯 【三大指定活動主題】:鼓勵積極辦理「老人服務活動」、「經濟弱勢關懷及服務營隊活動」及「志工培訓」。
  • 💰 【最高補助金額】:每場次補助金額最高可達 NT$20,000 元!(依活動規模及重要性核定)

一、 誰可以申請?(申請資格)

國立嘉義大學課外活動指導組認定之學生社團及各系學會。

二、 本期三大重點補助主題

符合以下發揚創校精神與服務熱誠之活動:

👴 老人服務活動
🎒 經濟弱勢關懷及服務營隊
🤝 志工培訓

三、 申請應備資料

欲申請之社團/系學會,須備妥以下資料送至課外組核可:

  1. 學生社團活動申請表
  2. 活動企劃書(須包含:活動名稱、宗旨、主/協辦單位、時間、地點、行程表、經費預算、預估效益及請求協助事項等)
  3. 其他相關佐證資料

⚠️ 四、 重要注意事項(提醒同學必看!)

  • 補正時效:若資料不齊全,經通知後須於 5 日內 完成補正,逾期或補正不全將不予補助。
  • 安全第一:遇颱風、大豪雨、土石流等重大天災警報及強烈地震後,嚴禁出隊或辦理活動
  • 誠實原則:企劃書內容及經費如有造假、浮報,課外組將不予受理。
  • 例外申請:若未能於受理時段提出,須經課外組認可,並於活動日前一個月提出。

五、 成果繳交與核銷時程

項目 / 時限 需繳交文件與說明
活動後 14 日內 繳交完整成果報告(含 6 張活動照片原始檔、滿意度問卷等)。
活動後 30 日內 繳交領據、支出明細表、黏貼憑證等文件進行核銷,逾期視同放棄
活動取消 因故未能辦理者,應於預定活動日起 1 週內 向課外組提出書面說明。
📄 相關法規詳細資訊與表單下載
點此下載法規與申請表單
檔案下載
點閱 點閱:5 更新時間 更新時間:2026-06-16 13:40 發佈時間 發佈時間:2021-01-01 15:55 發佈單位 發佈單位:課外活動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