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領取畢業證書的起迄時間為何?
領取畢業證書請依教務處註冊與課務組公告為準,但同學遲遲未完成離校手續,經教務處確定已符合畢業資格者,次學期起仍視同本學期畢業生,並終止使用學校資源權限,畢業證書則於同學完成離校手續後再發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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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5-15 15:18
發佈時間
發佈時間:2026-05-15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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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單位:教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