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為落實教學品保,善用教學資源,推動教師實地教學觀課,以達教學觀摩與經驗傳承,確保本校教師教學與學生學習成效提升,特訂定「國立嘉義大學教學觀課實施要點」。
提供觀課教師:
本校教師得開放觀課。惟遴獲校級教學績優教師,應於次一學年提供觀課課程,獲教學特優獎教師至少提供二門課程、教學肯定獎教師至少提供一門課程,以樹立教學典範,期能達到教學經驗傳承之功效。
參與觀課教師:
本校教師得參與觀課。惟初任教師(大學教學年資未滿兩年),應每一學年至少參與二週次觀課。
執行方式:
(一) 於校務行政系統建置「教師觀課系統」整合平台,提供觀課訊息。
(二) 提供觀課教師:於學生加退選結束後第一周,提報開放觀課課程名稱與開放觀課時段
(於當學期內安排兩周,參與觀課之教師如欲增加觀課時段,須徵求開放之教師同意後,始得前往觀課)。
(三) 參與觀課教師:於學生加退選結束後第三周內,自行上網點選欲觀課之課程,
同一課程每週次至多以5名教師觀課為限,以登記之優先順序為原則。
應全程參與後,於二週內至教師觀課系統 填報「實地觀課回饋單」。
獎勵機制:
依本校教師評鑑實施要點規定,納入教師評鑑教學項次加分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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