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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為什麼各系要訂定通識教育不採認課程?如何認定?

1.為避免該院、系學生選修到與本系專業領域性質相近之課程,而由各院、系自行列舉不採認課程名稱,若本系學生修習到該門通識學分則不予採計。

2.依學生入學年度所公告之不採認課程為認定標準。

查詢網址:https://website.ncyu.edu.tw/gec/Subject?nodeId=45883

點閱 點閱:19 更新時間 更新時間:2026-05-12 15:56 發佈時間 發佈時間:2026-05-12 15:56 發佈單位 發佈單位:教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