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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長興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贊助大專學院校學生團體辦理服務性活動(如服務弱勢、公益及偏鄉為主題之活動於辦理前2.5個月申請)

財團法人永長興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
贊助大專學院校學生團體辦理服務性活動辦法  (202305版)

一、宗旨:
鼓勵年輕學子積極參與社會服務,促進與弱勢、公益及偏鄉議題接軌。
二、合作對象:
大專院校學生社團舉辦以服務弱勢、公益及偏鄉為主題之活動。申請可為單次或持續性活動。為鼓勵長期深耕社會服務,若為兩年以上服務計畫,將優先錄取。
三、申請文件:
1.活動計劃書(附件一)
2.其他可協助本會瞭解社團及活動之資料。
3.現場簡報,必要時可線上辦理。
四、申請方式
1.最晚須於活動開始兩個月前提出申請,申請案件隨到隨審。
2.於申請期限內,備妥申請文件,由學校統一發函至本會提出申請,可書面郵寄或電子郵件辦理。
(註:請於活動開始前2.5個月,備妥申請文件送學校學務處課外組,以利學校於申請期限內函送永長興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

  本會地址:104452臺北市中山區樂群二路267號3樓之10
  電子信箱:info@evergloryfoundation.org.tw
                 Eting.Chen@evergloryfoundation.org.tw
五、贊助金額及撥款方式:
1.本會審查通過之後,全額或部分金額贊助。
2.本會撥款至學校帳戶,由學校監督使用並開立正式捐款收據郵寄至本會。
六、成果報告
1.活動結束後兩個月內,將活動成果報告書(附件二)郵寄或電子郵件寄至本會。
2.成果報告書需附上收據。
七、注意事項:
1.申請社團同意本會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對申請之個人資料有為蒐集、處理或利用之權利。提供之各項個人資料僅作為本會辦理本活動之用,不會挪作其他用途。
2.獲贊助之社團應按原核定計畫內容執行,如遇特殊情形必須變更內容或時程,應詳述理由,報本會核准。
3.申請社團同意授權本會將成果報告用於公益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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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 點閱:52 更新時間 更新時間:2024-10-16 08:18 發佈時間 發佈時間:2024-09-18 08:43 發佈單位 發佈單位:課外活動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