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鼓勵大專校院學生社團青年志工,利用寒暑假期間,至教育優先區中小學免費辦理營隊活動,開啟消弭學
習落差之新方向。
(二)將服務學習之內涵與精神融入於營隊活動中,培養樂觀進取、積極奉獻及關愛社會之服務人生觀。
二、申請期間
於下列期限內將申請資料紙本及電子檔傳送至課外活動組(民雄校區社團請交至民雄學務組)
(一)暑假營隊
1.申請期間:每年3月11日起至4月15日止(非上班日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
2.活動期間:每年七月至八月間
3.審查結果:教育部將於5月30日前公布
(二)寒假營隊
1.申請期間:每年9月14日至10月14日止(非上班日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
2.活動期間:申請次年一月至二月間
3.審查結果:教育部將於11月30日前公布
三、申請資料表件及注意事項
(一)申請寒暑假營隊活動,請於申請截止日前將下列資料交至課外活動組(民雄校區社團請交至民雄學務組)。附件格式請見附檔。
1.「申請經費補助計畫表」
2.「申請案匯整統計表」
3.企劃書,企劃書內容應含下列事項:
(1)活動名稱
(2)活動緣由(方案需求評估)
(3)活動目標
(4)合作單位
(5)營隊負責人
(6)青年志工人數
(7)服務對象及人數
(8)活動內容:包括實施時間、地點、活動流程、實施方式、活動安全評估及預期效益等。
(9)經費概算表
4.注意事項:
(1)一般型營隊活動規劃天數為三日以上或服務時數滿24小時以上活動為原則,服務本島之營隊,每一梯次最高補助新臺幣二萬元。
(2)挑選學校需為教育優先區中小學名單的學校。教育部已不再公告教育優先區中小學名單,
煩請同學先行詢問各該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欲合作之小學是否為教育優先區小學。
(3)補助經費支應項目:以支應教育訓練費 (含行前訓練)、保險費、膳費、住宿費、
教材教具 費、交通費、印刷費及雜支(含防疫物資)等項目為原則。
(4)經費規劃,雜支項不得超過補助金額6%。
(5)辦理模式:以實體模式辦理,不另開放線上辦理模式。
(6)活動企劃書內容:請各學生社團務必於活動企劃書納入活動目標、預期效益、活動安全評估、
活動流程表、活動內容及經費概算表等項目,俾利後續審核事宜。
(5) 結案成果需有反思資料呈現。
(6)同學如需志工服務時數證明,請向服務之學校申請。
四、相關法令
「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教育優先區中小學生營隊活動要點」如附件,請詳閱
五、核銷經費時需一併繳交成果報告表及志工時數表紙本與電子檔(含六張活動照片電子檔)
紙本成果繳交至課外組(民雄校區社團繳交至民雄學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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