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核銷、補助、繳費
日期 | 類別 | 標題 | 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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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04 | 清寒實習學生助學金>>申請期限至112年1月13日(五)止,請符合資格者盡速提出申請,逾期不受理。 | 師資培育中心 | |
2022/01/18 | 實習區域差旅費差額標準及計算方式(110學年度起取得師資生資格者適用) | 師資培育中心 | |
2021/10/04 | 110-1實習輔導教師指導費、第三方教師出席費核銷說明及相關表單 | 師資培育中心 | |
2021/10/04 | 110-1教育實習教學演示材料費核銷說明及表單 | 師資培育中心 | |
2019/11/19 | 指導費及出席費核銷常見Q&A | 師資培育中心 | |
2019/08/21 | 教育實習輔導費及平安保險費退費申請書108.8版 | 師資培育中心 | |
2019/06/24 | 108-1清寒實習學生助學金相關申請說明 | 師資培育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