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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寒實習學生助學金>>申請期限至112年1月13日(五)止,請符合資格者盡速提出申請,逾期不受理。

清寒實習學生助學金>>申請期限至112.01.13(五)止,請符合資格者盡速提出申請,逾期不受理。

實習期間:112年2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
資格:符合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核認定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之規定。
補助:每月補助1萬元,至多支領6個月。
檢具: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最近3個月全戶籍謄本(正本)
3.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4.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5.清寒實習學生助學金申請表
受理申請時間:至112.01.13(五)截止
實習當月份請假超過10日者,該月份不予補助。


點閱 點閱:164 更新時間 更新時間:2023-01-04 15:00 發佈時間 發佈時間:2023-01-04 15:00 發佈單位 發佈單位:師資培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