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學年度申請修習教育學程甄選
一、初審:104年5月18日至6月15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初審表需先送系所主管核章,5月18日始受理收件)
(一) 本校各學院學士學位班學生,103學年度第1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在該班前60%,操行成績達80分以上。
(二) 本校各學院碩、博士班學生,103學年度第1學期,操行成績達80分以上(本學年度入學新生,前一學制操行平均80分以上)。
103學年度第1學期休學學生無該學期操行成績者,以前1學期成績為審核依據。
(三)甄選中等教育學程師資培育學生應為修習學科(領域、主修專長)相關學系之學生。
二、複審(網路報名):6月18日公告初審通過之同學,始參加網路報名並繳交複審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起迄時間104年6月18日上午9時起至104年6月24日止。(為避免網路塞車,請儘早上網報名,逾期概不受理)。
師資培育中心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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