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學年度申請修習教育學程甄選(初審受理至106年6月9日下午5時止)
一、初審:受理時間106年5月15日至6月9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逾期恕不受理。(初審表5月15日始公告於本中心網頁-最新消息,屆時請自行上網列印填寫並送系所主管核章後,連同成績單於上述期間內送至本校師資培育中心辦公室)
(一) 本校學士學位班學生,105學年度第1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在該班前60%(四捨五入取至整數),操行成績達80分以上。
(請檢附105學年度第1學期有全班排名之成績單正本)
(二) 本校碩、博士班學生,105學年度第1學期,操行成績達80分以上(本學年度入學新生,前一學制操行平均80分以上)
1.碩、博士班學生請檢附105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正本。
2.碩士班新生請檢附本校碩士班錄取證明及大學部歷年操行成績單正本。
3.博士班新生請檢附本校博士班錄取證明及碩士班歷年操成行績單正本)。
(三)105學年度第1學期休學學生無該學期操行成績者,以前1學期成績為審核依據,但須檢附休學證明。
(四)甄選中等教育學程師資培育學生應為修習學科(領域、主修專長)相關學系之學生。
二、複審(網路報名):6月14日上午9時於本中心網頁公告初審通過名單,通過初審者始得參加網路報名。網路報名起迄時間106年6月14日上午9時起至106年6月20日止。(為避免網路塞車,請儘早上網報名,逾期概不受理)。
師培中心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