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師資培育中心專屬辦公室之空間與設備情形:
a.民雄校區科學館3樓I308室:49.74坪,內為辦公室空間三個單位,主任辦公室及會議室各一間。
b.教師研究室:I207、I208、I209、I502、I503研究室5間共計12.59坪(每人)
(2)教學環境與空間:本校校長強調資源共享,因此本中心授課教室為科學館I101教室及I109教室,其餘均與教務處、進修部、通識中心及各系所共用,本中心主要安排於科 學館、初教大樓、人文館普通教室以及創意樓普通教室與電腦教室。 在專科教室方面,本校皆有各種專科教室,包含自然科教室、自然科實驗室、寫字教室、版書版畫教室、美術教室、音樂教室、小劇場、體操教室等,由授課教師依需要借用。
2.教學設備與儀器:
(1)教學設備與儀器:觸控式螢幕2台、錄播主機2台、筆記型電腦10台、實務投影機1台、單槍液晶投影機9台、光學投影機1台、彩色雷射印表機2台、彩色噴墨繪圖印表機1台、數位相機4台、DV攝影機14台、數位式影印機1台、液晶電視1台、雷射傳真機1台。
(2)教學設備與圖儀的管理機制與使用:本中心所有設備均置於中心辦公室或教師研究室。教師授課需用相關器材,訂有教學設備借用辦法,教學設備與圖儀的使用依借用辦法辦理,借用對象為本中心師生使用。目前教師授課需用之筆記型電腦、麥克風、液晶投影機等,置放於民雄校區中心辦公室,以便教師就近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