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有意願參加者,務必於114年4月8日前先填寫「參加114年度教育部教育實習績優獎調查表」 https://forms.gle/bfNUT3bXyc4xoVA48
並檢具相關資料,於114年4月15日(星期二)前送至本校師培中心。
一、依據114年3月28日臺教師(四)字第1142600804號函。
二、114年度「教育部教育實習績優獎」即日起開始收件,本校收件截止至114年4月15日(星期二)(參賽作品以郵戳日期或以實際收件日期為主,逾期不受理。)
請欲參選的個人或團體於上開期間內備齊相關文件(送審資料手冊、PDF電子檔、10分鐘教學影片檔案各1份)交至本校師資培育中心實習輔導組。
三、參選資格:113年2月1日至7月31日、113年8月1日至114年1月31日參與及完成教育實習,並符合檔案中所要求資格,擇一項目參選且不得重複。
四、推薦資料規格:
實習學生送審資料頁數應為30頁至60頁,內容應呈現個人之教育實習計畫、課程設計、教學創新、校園人際互動、實習精要紀錄、教育生涯之期許與發展及楷模事蹟等,另附送審資料
(包括封面、目錄及基本條件資料)電子檔(PDF)光碟片一張,並得提供十分鐘以內之教學過程光碟影片一式五份。資料內容如有共同創作,應註明貢獻度,並取得其他共同作者之切結同意書。
五、有關參賽資料格式及計畫規定 請至 114年度教育部教育實習績優獎網站 https://eii.ncue.edu.tw/Practice/index.aspx 參閱並下載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