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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臺灣手語教師培訓及認證實施計畫 -放棄資格申請流程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臺灣手語教師培訓及認證實施計畫-放棄資格申請流程

一、地方政府主管學校教師申請方式
(一)由受薦派教師填寫「放棄資格申請表」。
(二)「放棄資格申請表」經服務學校逐級核章後,寄送至地方政府審核。
(三)地方政府審核後,將「放棄資格申請表」掃描檔寄至嘉大信箱 cset@mail.ncyu.edu.tw 。

二、教育部主管學校教師申請方式
(一)由受薦派教師填寫「放棄資格申請表」。
(二)「放棄資格申請表」經服務學校逐級核章後,將「放棄資格申請表」掃描檔寄至嘉大信箱 cset@mail.ncyu.edu.tw 。

※請申請人先確認服務機關轄管單位為地方政府或教育部,並依照說明流程步驟完成申請,未依規定完成申請者,視為無效申請。

檔案下載:放棄資格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