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科學博士學位學程資格考核流程
資格考核申請
依國立嘉義大學研究生學位考試辦法及農業科學博士學位學程博士研究生考核實施準則辦理
本學程研究生考核實施準則
第三條 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申請時程為每學期辦理一次為原則,博士研究生須於第五學期結束前提出博士論文之研究計畫,並組織資格考核委員會,其辦理方式包括筆試及口試。
(一)筆試:至少二科,由指導教授就學生學習科目及專長領域推薦2位委員命題,科目及辦法由各組分別訂定之,送學位學程主任備查後實施。筆試日期由指導教授訂定後送本學位學程備查。
(二)口試:口試應於筆試通過後30日內舉行為原則,口試日期於申請時由指導教授訂定,由博士研究生之考核委員會委員共同參與, 資格考核委員會由委員互推一人為召集人,但指導教授不得兼任。博士研究生應就論文相關成果及研究向委員會提出報告,口試結果由委員會委員以無記名投票決定之,有二位委員以上(含二位)反對,則不予通過。
資格考核委員會置委員5人,其中校外委員至少1人,由博士研究生指導教授就博士研究生之研究領域邀集校內外學者專家組成,由博士研究生指導教授推薦之並依行政程序提請由院長遴聘組成之。
農藝組資格考試實施要點 園藝組資格考試實施要點 森林組資格考試實施要點
木設組資格考試實施要點 動科組資格考試實施要點 獸醫組資格考試實施要點
生技組資格考試實施要點 景觀組資格考試實施要點 植醫組資格考試實施要點
跨學制或外系(所)課程採計本系(所)畢業學分申請(請下滑至底,下載檔案)最晚於提出學位口試前完成
資格考核事前
申請考核時需繳交的文件:檢附
筆試-筆試申請表-筆試科目、日期訂定後送學程辦公室
口試-口試申請表-口試考核日期前兩個禮拜前送學程辦公室 (以利學程製作委員聘書)
資格考核當天
考核會場及茶水由學生自行準備
準備文件
筆試
(1)『資格考試結果通知書-筆試』(1式2份)
(2)『收據』
口試
(1)『成績單』
(2)『博士論文之研究計畫』
(3)『資格考試結果通知書』含筆試、口試 (1式2份)
(4)『收據』
國立嘉義大學研究生資格(學科)考、學位論文考試各項費用支給標準
考核結束完成後將以上資料送學程辦公室
(本學程自111學年度第1學期起資格考補助筆試 2,400元為上限,口試 10,000元為上限,111年8月3日111學年度第1次學程事務會議審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