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依據宿舍管理規格第四條第一款第三目所述,大學部新生完成住宿手續而欲退宿者,須於新生始業式結束日下午 5 點前提出申請,其已繳之住宿費始得無息退還。尚未辦理進住且未於新生始業式結束日下午 5 點前向宿舍辦公室提出保留床位者,一律視同自願退宿。因此未報到又未請假亦無提出保留床位者,以下公告為自願退宿名單,不再保留床位。

公 告
依據宿舍管理規格第四條第一款第三目所述,大學部新生完成住宿手續而欲退宿者,須於新生始業式結束日下午 5 點前提出申請,其已繳之住宿費始得無息退還。尚未辦理進住且未於新生始業式結束日下午 5 點前向宿舍辦公室提出保留床位者,一律視同自願退宿。因此未報到又未請假亦無提出保留床位者,以下公告為自願退宿名單,不再保留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