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到主要內容
:::

實驗室安全規則

嘉義大學 化學實驗室安全準則

        依據應用化學系90919 課程委員會議決議實施

1.修習實驗及請假規定:

   (1) 未修「普通化學」課程者,不得修實驗。

   (2) 修課學生需於第一次上課時,填妥「化學實驗室安全準則」交予老師。

   (3) 實驗課應準時到實驗室報到。

   (4) 遲到者扣總分2分,遲到超過一小時者以曠課一次論並扣總分10分,

      實驗中途任意離開者,以曠課論。

   (5) 實驗課除病假外,一律事先出具相關證明,經老師同意後始可請假,

      未請假而無故未到者,以曠課論。

   (6) 曠課三次該學期實驗成績0分。

2.實驗評分參考標準:(得依各授課教師自行規定)

   (1) 實驗精神(態度)35%

   (2) 預習報告占15%

   (3) 實驗結果報告占30%

   (4) 實驗期末考占20%

3.預習報告:

    實驗前應充分預習實驗內容,並書寫預習報告,上課前寫好,由老師隨堂檢查,未預習者須完成預習報告,才得進入實驗室,並以遲到論。預習報告內容包括:

   (1) 目的(簡述)

   (2) 原理(簡述)

   (3) 藥品(物性、化性、毒性,可查閱The Merck Index)

   (4) 步驟(以簡單流程表示)

   (5) 實驗紀錄與觀察事項

4.實驗報告:

    實驗,每組應繳交一份報告,內容應包括:

   (1) 實驗數據及觀察記錄

   (2) 計算式與計算結果

   (3) 問題與討論

5.實驗室為嚴肅工作之場所,為維護大家的安全,不得於實驗室內嘻笑、怒罵、抽煙、喝飲料、吃東西及嚼口香糖

6.實驗課必戴框式眼鏡保護眼睛(安全眼鏡、近視眼鏡或平光眼鏡均可,最好是安全眼鏡,禁戴隱形眼鏡及太陽眼鏡)。實驗中不可取下眼鏡,每取下一次,扣總分5分,未穿戴實驗衣或戴眼鏡者,請離開實驗室,不准進行實驗,該堂以曠課一次論。

7.實驗中需穿全棉實驗衣,著長褲,長髮應束紮起,不得穿拖鞋或涼鞋。

8.了解實驗中各種安全設施之位置及使用方法。如:滅火器、滅火砂、滅火毯、化學吸附劑、沖眼及緊急沖水設備、急救箱等等

9.不可用書本等紙擋風或墊高加熱裝置,以避免著火。

10.嚴禁學生自行調動烘箱溫度。

11.不可從實驗室中攜出任何儀器設備、器具及藥品,違者不得再進入實驗室,

   該課程以零分計算,並以校規懲處。

12.依照實驗課本用量取藥品,不可浪費,增加污染。

13.實驗中遇有意外事件發生,應即刻報告老師。

14.實驗結束後必須清理實驗桌並將儀器歸位,同時洗淨雙手,方可離去。離開後若經檢查實驗桌不清潔者,每次扣總分5分。

15.不可將溫度計當攪拌棒使用若水銀溫度計破損(汞蒸氣有毒,應報告老師特別處理)

16. 處理強酸、強鹼、有毒煙霧及有機溶劑應在通風櫥內處理。如NO2NOC6H6、甲苯、丙酮、氯仿、汞等氣體或蒸氣都是有毒的,均應避免吸入。最危險的是長時間吸收少量這些氣體中發生了慢性中毒。

17.揮發性溶劑,如酒精、丙酮、乙醚、苯、二硫化碳、冰醋酸、石油醚(Petroleum Ether) 、甲苯(Toluene) 二甲(Xylene),均極易燃燒,故切勿靠近火焰。

18.含有機溶劑之開口玻璃瓶需遠離火焰,熱源。

19.請勿將加熱中的玻璃瓶開口對向任何人。

20.不要將固體加入熱的溶液中,此舉可能使液體突沸。

21.用棉布手套拿高溫的物品,戴上橡皮或PE手套處理腐蝕性液體。

22.進行燒玻璃實驗時(1)勿用棉手套,以免著火。火焰使用完畢須關好開關,使用電子儀器時,注意保持手腳乾燥。(2)使用後將開關關好,注意是否須接地。(3)不要戴手錶或其它金屬用品。

23.若不慎打破玻璃器具,須告知老師並小心清除碎片,避免刺傷。

24.當皮膚沾到強酸或強鹼時,先使用大量清水沖洗,並立即告知老師。

25.加熱或蒸發溶液時,不得擅自離開,萬一不得已得離開時,務必交代同學小心留意。

26.使用試藥前,應先看明標籤,以免誤用,發生危險。

27.在實驗中遇有刺激眼睛的氣體,多半是看不見的汞蒸氣CO2H2SHCNNH3HCl。身體若感不適,應立刻到室外深呼吸新鮮空氣。

28.由試藥瓶倒出液體藥品時。將標籤部分朝上再傾倒,以免溢流藥液損毀標籤紙,如此可避免在拿藥瓶時傷及皮膚或標籤脫落。

29. 切勿把臉覆在容器去嗅任何氣體或液體的氣味,以免中毒。熱的液體,雖不再加熱,有時仍會突然濺出蒸氣泡,因此欲嗅容器內所盛物質的氣味時,必須將容器放在離臉70公分以外之處,用手揮引氣體嗅之。

30.混合強烈的、反應極快的、或自己不熟悉的試劑時,必須先查明其性質,並應提高警覺,以免發生危險。

31.實驗廢棄物處理

(1)固體廢棄物(如玻璃、紙屑等)不得丟入水槽內

(2)破碎玻璃器皿應至於特定之回收紙箱內。

(3)除一般強鹼外,不得將任何化學物質倒入水槽,重金屬或有機溶劑廢液(包括 : 洗滌用的丙酮),必須收集後倒入指定之廢液回收桶內,亦不得乾燥以免發生爆炸。

(4)多餘之酸鹼液應加水稀釋後再倒掉,以避免腐蝕水槽排水管及污染環境。

32.輪值的值日生應

(1)   協助分發當日使用之儀器或藥品

(2)   實驗結束後須清理打掃實驗室,處理垃圾並清點當日所分發之儀器與藥品。

33.小心注意的聽老師所提供關於各個實驗中,所須注意的特別事項及安全守則。

34.這些規則是為了你的安全和健康所訂定的,視課程情況而定,老師也許會增加較多的安全規則及條例。

 

   操作實驗請確實遵守『實驗安全守則』,本手則張貼於實驗室後方公告。


   如需本手則檔案,請於附件檔案下載。化學實驗安全守則

點閱 點閱:706 更新時間 更新時間:2024-09-16 13:30 發佈時間 發佈時間:2014-09-17 18:35 發佈單位 發佈單位:應用化學系暨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