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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大專青年海外技術協助服務計畫」海外專業校外實習申請自即日起至114年4月25日止

主旨:114學年度第1學期配合大專青年海外技術協助服務計畫」專業校外實習申請自即日起至114425星期五)止,敬請轉知所屬師生踴躍參與,請查照。

說明:

一、     為擴大培育我國參與國際事務人才、瞭解國際合作發展及我國對外技術援助合作現況,外交部特委託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以下簡稱國合會)規劃籌辦「大專青年海外技術協助服務計畫」,以結合各大專校院開設實習課程方式,提供國內大學高年級及研究所在學青年,前往海外邦交國參與技術協助服務並推動產學合作與交流事宜。本案依據「國立嘉義大學校訂選修專業校外實習開課要點」(附件一)、「大專青年海外技術協助服務管理要點」(附件二)相關規定辦理。

二、     114學年度第1學期國合會總提供31位學生員額,供合作學校申請,招募資訊(含實習機會員額、規劃表)如附件

三、     國合會321星期五)下午4:00辦理線上宣傳會(報名網址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fj2Lc_b9KMXgnvDi-9fqOkhUGPCI3oXTk_l0opBRzcI6WDIA/viewform),報名截止日314歡迎大四以上(含碩士班)同學踴躍參加。

四、     有意申請同學請於114425日(星期五)前繳交下列申請資料至蘭潭校區教務處通識教育中心相關電子檔如附件四)

(一) 大專青年海外實習申請暨履歷表(一份即可)

(二) 實習切結書(一份即可)

(三) 健康告知聲明書

(四) 在校歷年成績單正本(含排名)

(五) 指導教授推薦函

(六) 語言證明書

五、     中心資格審查後,將提供給國合會依海外技術團專業需求進行審查作業,預計6月底前公告資格審查合格名單,再分發至駐外技術團進行海外實習。

六、     通過資格審查且確定派遣者,114學年度第1學期需修習專業校外實習」課程(9學分),此課程需由各系專任教師開課,相關開課申請表單將另行通知填報時程。因派遣期間無法返校上課,故請勿選修校內其他課程,若有尚未修畢之必選修學分(含通識學分)需有延長修業年限之心理準備,請同學斟酌是否申請海外實習。

七、     前述相關表件(附件四)亦可至教務處通識教育中心網頁/校訂選修專業校外實習專區 /國合會「大專青年海外技術協助服務計畫」專區下載(網址https://www.ncyu.edu.tw/gec/Contents?nodeId=48717)

點閱 點閱:88 更新時間 更新時間:2025-03-03 09:57 發佈時間 發佈時間:2025-03-03 09:57 發佈單位 發佈單位:應用化學系暨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