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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Q&A

文書組Q&A(常見問題)

Q1:學生獎學金申請表如何用印?

A1:請同學先到學務處生活輔導組,經獎助學金承辦人核章後,再至文書組用印關防。

Q2:蘭潭校區學生掛號信件及包裹如何領取?

A2

  1. 蘭潭校區學生掛號信件及包裹經文書組代收處理登錄及通知後,皆可於上班時間內(上午8時至下午5時,中午不休息)攜帶證件「學生證」及「信件招領單」到文書組信件收發櫃台(行政中心一樓)洽領。

  2. 居住蘭潭校區學生宿舍者,若掛號信件及包裹上註明宿舍名稱、姓名及聯絡電話,可直接在宿舍管理室領取。

 

Q3:蘭潭校區學生如何查詢有無自己的掛號信件及包裹郵件?

A3蘭潭校區同學掛號信件,文書組目前同時以電子郵件通知及網頁公告等兩種方式,網頁查詢路徑是本校首頁→行政單位→總務處→文書組信件招領區(或於總務處首頁全文檢索欄)輸入姓名即可查詢。

Q4:校友畢業證書影本如何申請加蓋關防?

A4校友畢業證書影本加蓋關防採用通信方式,請校友將畢業證書正本、影本數份,以及附上回郵信封掛號寄至文書組,文書組將隨收隨寄

Q5:公文處理期限為何?

A5依文書處理手冊規範,各類公文處理時限如下:
1.最速件:一日。

2.速件:三日。

3.普通件:六日。
4.限期公文:來文或依其他規定訂有期限之公文,應依其規定期限辦理。
5.涉及政策、法令或需多方會辦、分辦,且需三十日以上方可辦結之複雜案件,得申請為專案管制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