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113年2月26日星期一至113年3月8日星期五,早上8點半至下午5點截止
注意事項:
1.修畢學期仍在修課之課程也須劃記並計入修畢學分,待期末學分抵免採認時補交成績單及申請表。
2.課程審查項目皆應備妥學分表、成績單並編號劃記。
3.逾期繳件皆應服義務服務時數至少8小時,實際時數由師培中心核准決定,服完義務服務時數方得領取證書。
未來若有異動請依師培中心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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