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證書申請注意事項
一、新制實習生請於108年12月27日(五)返校研習時,繳交申請資料,遲交者無法辦理預審,將延遲教師證領取時程。
二、申請教師證書需檢附的資料如下:
1. 教師證書申請書
2. 大學畢業證書
3. 實習成績及格文件(本次實習後申請免附)
4. 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學分證明書
5. 有效護照或英文畢業證書
6. 貼足43元郵票之回郵信封
三、新制生(先考試後實習)注意事項
l 下次返校研習請繳交:(1)教師證書申請書及相關資料、(2)回郵信封(欲親自領取者免交)
l 預計3月時可一併領取:(1)教師證書、(2)實習成績及格證明文件
四、舊制生(先實習後考試)注意事項
l 下次返校研習請繳交:回郵信封(親取者免交)
l 預計2月中時可領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將於證書上記載實習成績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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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
更新時間:2019-11-22 15:20
發佈時間
發佈時間:2019-11-22 15:20
發佈單位
發佈單位:師資培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