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就學貸款「預借」書籍費、校外住宿費及生活費通知
114.2.24
一、目的:為協助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就學,於臺銀撥款前由學校代為墊支申貸生之書籍費、校外住宿費及生活費貸款金額。
二、申請資格:符合本學期就學貸款申請資格,並有申貸書籍費、校外住宿費或生活費(低收入/中低收入戶學生)者。
三、申請日期:114年2月24日至3月16日止上網申請
四、申請方式:請至本校網頁E化校園/校務行政系統/輸入帳號、密碼/選取『就學貸款預借申請』→送出→列印,請家長於同意書上簽章後,在3月18日(星期二)前將紙本送達學務處各校區承辦單位,逾期恕無法受理。
五、注意事項:
1. 經學校逐項審查:有貸足應繳金額且預借項目金額貸足最高可貸金額者。(例如:貸足應繳金額且校外住宿費貸14,200元可預借;校外住宿費貸10,000元不予預借、書籍費貸3,000元可預借;書籍費貸2,000元不予預借)。
2.預借金額於台灣銀行當學期撥款中扣除。
六、各校區承辦人及連絡電話:
蘭潭/新民校區日間學制:鍾小姐 2717053
蘭潭/新民校區進修學制:何小姐 2717053
民雄校區(日間及進修學制):王小姐 2068605
此致
各學系/班級
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 敬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