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對象:
師資培育獎學金之甄選,以師資培育中心師資生為對象。
申請時間:
即日起至115年7月15日(三)下午4時截止,將報名申請表、歷年成績單(需註明歷年累計平均、累計名次、班級總排名),
送至本校民雄校區科學館3樓師資培育中心辦公室。
(逾時未繳交申請資料或表件不完全者,視為申請手續未完成,將不予受理)。
申請時,若身分同時具備師資培育學系之師資生及師資培育中心之師資生,請擇一單位提出申請。
檔案下載
檔案下載
檔案下載
檔案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