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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第2學期修畢生預採教育專業課程及中教專門課程申請

114學年度第2學期專業專門採認公告

📢114學年度第2學期教育專業課程採認(師資生期間在師培中心修課毋需辦理)

一、注意事項:

※需要採認的課程:(非師培中心開設課程或非師培中心師資生時修習課程)

※範例:外校課程、系上課程、預修師培中心課程。

二、修畢學期教育專業採認:

(一)適用對象:預計於1142學期申請修畢師資職前課程之師資生,請務必於114學年度第2學期提出申請。

(二)應填妥

1採認申請單

2學分表(請依序用螢光筆劃記並編號)(參考範本)

3成績單(請依序用螢光筆劃記並編號)(參考範本)

4預抵認課程切結書(114學年度第2學期仍在修習課程預先抵認用)

必要時檢附授課大綱、學分證明等相關佐證資料。

(三)與修畢申請一起送師培中心,逾期繳件皆應服義務服務時數至少8小時,實際時數由師培中心核准決定,服完義務服務時數方得領取證書,惟逾期繳件致無法暫准報名教師資格考試及參與教育實習,同學須自負責任。

(四)教育專業課程每一科抵免採認學分之成績不得低於60分,其修習學年度至申請學分抵免採認學年度已超過十年者,不得辦理抵免採認。

(五) 已辦理完成抵免採認學分之科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申請退抵。

(六) 114學年度第2學期採認(抵免)申請期間為11532日星期一至115313日星期五1700截止。(與修畢申請同步)

(七)114學年度第2學期仍在修習之教育專業課程須預先採認,以選課確認單代替成績單(仍須要編號劃記),需附上預抵認課程切結書

(八)未於期間繳交致權益受損者自負責任,本學期畢業同學請確認學分皆已抵免採認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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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4學年度第2學期中教教育專門採認

一、收件日期:11532日星期一至115313日星期五1700截止

二、師資生申請採認時應檢具

1專門採認申請表、

2專門課程學分表(請依序用螢光筆劃記並編號)(參考範本)

3歷年成績單(請依序用螢光筆劃記並編號)(參考範本)

4預抵認課程切結書(114學年度第2學期仍在修習課程預先抵認用)

三、114學年度第2學期仍在修習之教育專門課程須預先採認,以選課確認單代替成績單(仍須要編號劃記),需附上預抵認課程切結書。

四、與修畢申請一起送師培中心,逾期繳件皆應服義務服務時數至少8小時,實際時數由師培中心核准決定,服完義務服務時數方得領取證書,惟逾期繳件致無法暫准報名教師資格考試及參與教育實習,同學須自負責任。

五、教育專門課程每一科抵免學分之成績不得低於60分,其修習學年度至申請學分採認學年度已超過十年者,不得辦理採認。

六、各教育專門課程與各教育專業課程不得重複採認學分。

七、未於期間繳交致權益受損者自負責任,本學期畢業同學請確認學分皆已抵免採認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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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 點閱:75 更新時間 更新時間:2026-02-10 17:15 發佈時間 發佈時間:2026-02-09 16:07 發佈單位 發佈單位:師資培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