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第1學期教育實習申請於111年2月14日(星期一)至3月4日(星期五)開放收件
◆ 應屆師培學系畢業生申請111-1實習(111年8月1日開始實習)者,請將表單一次備齊,交由班代彙整(班代非師資生者請推派統一窗口),並於111年3月4日前,統一交至師培中心實習組。
◆ 應屆師培中心學程畢業生及非應屆實習者,請將表單一次備齊,於111年3月4日前,郵寄或親送師培中心實習組。
◎注意
一、 應屆畢業師資生申請111學年度第1學期實習者皆匡列為111年度教師資格考試(以下簡稱教檢)暫准報名對象,不須另外申請;僅參加本年度教檢而不申請實習者,請填寫暫准報名申請表於上開期間內送師培中心辦理。
二、 為統計實習及教檢暫准報名資料,請申請者於送交紙本資料時一併填寫調查表單,網址https://forms.gle/hAcTaNyJ1Vo7LBpM9。
三、 申請教檢暫准報名之師資生請確實檢核自身修課狀況,如無法於111年7月8日前取得大學畢業證書、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教育專業(專門)學分證明書、修畢碩博士應修學分等證明文件,則考試為自始無效,需自行負擔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