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中華民國113年11月01日
聯絡人:林芳珊 專案組員
聯絡電話:271-7296
電子信箱:iao@mail.ncyu.edu.tw
主旨:本校「113學年度薦外交換學生甄選」即日起開始接受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本校「113學年度薦外交換學生甄選」即日起開始接受申請,欲申請同學請將申請資料書件逕送所屬系/所提出申請。
二、本甄選活動將配合各姐妹校申請截止日,請各系於下截止日前辦理初審及繳交推薦學生資料至國際事務處,俾利進行校內複審作業,送件截止日至114年1月31日前止。
三、申請學生須符合以下申請資格:
(一) 如通過甄選,出國研修期間身分需為本校註冊之在學學生,並於國外研修完畢須返回本校取得學位。
(二) 外國語言能力須符合姐妹校語言要求(如赴美國交換需符合該校托福或雅思門檻)。
(三) 在校學業成績優異:
申請人在校成績建議達全班前20%以內或學期平均成績研究生80分(含)以上、大學部學生75分(含)以上(成績單需含在校排名資訊)。
(四) 在專業領域的研究著作有具體獲獎事蹟,或為全國性、國際性專題競賽獲獎者。
四、欲申請教育部學海系列出國獎學金(研修地點不含大陸及港澳地區),其出國時間為114年6月後,並須符合以下申請資格:檢附相關附件,請卓參。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並於薦送學校同一教育階段就讀一學期以上之在學學生,不包括國內及境外在職專班生。
(二)申請學海惜珠者,應有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相關補助資格。
(三)參與學生應通過薦送學校規定之專業及語言能力條件。
(四)依要點規定申請計畫補助者,同一申請人,同一教育階段,以補助一次為限。
五、 檢送讀書計畫評分表(附件1),敬請系所依據申請人撰寫內容評分。檢附相關資料及申請表件(附件2、3、4)。交換學生申請表及姊妹校資訊請卓參國際事務處網站交換生專區。(https://website.ncyu.edu.tw/oia/Contents?nodeId=60179)。
六、配合教育部學海系列獎補助金申請時程,本校交換學生申請期程改為1學年辦理1次,會請週知學生知照。